文档介绍:该【教师做人为师之道 】是由【kuailonggua】上传分享,文档一共【19】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教师做人为师之道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一、做人为师必须懂得“人伦之理”和“从教之理”,拥有“为人之德”和“为师之德”。
(1) 何为“人伦之理”?
“人伦之理”就是人们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时
所应当遵循的道理。即我们所说的伦理。
古人言:“伦者,识人事之序也”,可见、“伦”乃是对人与人的相互关系的一种界定。
“理”的原义作动词,是“治玉”之意。
《战国策》中有这样一句话:“玉之未理者为璞……,玉虽至坚,治之得其鳃理以成其器。” “理”后引申为道理和准则之意。
伦 理 具体体现
父子 有 亲 父慈子孝
君臣 有 义 君仁臣忠
夫妇 有 别 夫能妻贤
长幼 有 序 兄友弟恭
朋友 有 信 汝诚吾信
何谓“为教之理”?
“为教之理”就是人民教师在从事教书育人的职业活动时所建构起来的伦理关系,以及教师在处理这一关系时所应当遵循的道理和准则。即教育伦理。
(2)怎样才能拥有“为人之德”和“为师之德”?
关键要“得道”
要得什么“道”?
“做人”要得“为人之道”;
“做师”要得“为师之道”。
所以,中国古代强调“德—得”相通。
《论语集注》中说:
“德者得也,得其道于心而不失之谓也。”
那么,“为人之道”和“为师之道”又从何而来呢?
事实上,“为人之道”源于“人伦之理”;
“为师之道”源于“从教之理”。
可用下图表示:
伦 理 道 德
* “人伦之理”就是“为人之道”,二者的统一讲就是“做人的道理”,将之内化为自己的内在品性你就拥有了“为人之德”。
* “从教之理”就是“为师之道”,二者的统一讲的就是“为师的道理”,将之内化为自己的内在品性你就拥有了“为师之德”。
生
成
化
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为师”的关键在于“做人”
如何“做人”?
(1)不做“违心之事”;
“做人”是做自己的人,不是去做别人,所以,“做人”不能“违心”。违心之事会让你丧失自我,既然你说的不是你自己的话,做的也不是你自己的事,那么“做人”还有什么意思呢?
(2)不做“亏心之事”;
不做亏心事就是做事不整人、不损人、不害人,不做坏事当坏人。“不亏心”是“不亏吾心”,所以,做事要对得起自己,只有不做亏心事,“做人”才坦然。
(3)做好“相宜之事”。
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角色,并具有相应的社会身份,做“相宜之事”就是要做与你自身的角色和身份相“吻合”之事。对于我们每一个有着特殊角色和身份的社会个体而言,“相宜之事”就是我们的义务和责任,不可推卸,不可逃避,无法选择。
(4)力做“应当之事”。
如果说“相宜之事”是份内之事,那么,“应当之事”就不完全是份内的事情了,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应当之事”是份外之责。比如:应当助人为乐,应当见义勇为,应当舍己利他等等。这些事情你可做,也可不做,它仅仅是在如何“做人”这个问题上所进行的方向性的倡导,“应当”归“应当”,“做”与“不做”完全取决于个人的自觉自愿。但是,一个人若真正地想要“学会做人”,他自然就应该知道“应当之事”值不值得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