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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孟子》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 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 次产前检查。
。
13 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
手册》。
: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
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
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 HIV 抗体检测等实验
室检查。
、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
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1 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
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 2 周内随
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孕 16~20 周、21~24 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
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
高危重点孕妇。
, 除了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 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
还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 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
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 2 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孕 28~36 周、37~40 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
症防治指导。
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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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日三省乎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论语》
(四)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
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 1 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 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
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 ,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
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
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
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五)产后 42 天健康检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
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
况进行评估。
、性保健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 6 个
月、产妇和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三、服务流程
孕期保健指导
孕 13周前 询问 未发现异常 落实分娩地点
观察 的孕妇 填写孕产妇保健手册和第 1 次产前检
孕 16 周~ 20 周 一般体检 查服务记录表
妇(产)科检查 孕期保健指导
孕 21 周~ 24 周 辅助检查 需 要 进 将孕妇转诊或抽血样送到有资质承
告知督促 行 产 前 担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的医疗卫生机
做产前筛查和产前 筛查者 构
孕 28周~ 36周 诊断 填写有关记录表
评估孕妇整体状
孕 37周~ 40周 况 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落
发现异常情 实治疗
况的孕妇
两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产褥期保健指导和相关问题的处理
产妇 未发现异常 填写产后访视记录表
观察
询问
体检 发现异常情况:
子宫复旧不全、产褥感染、伤口愈 转至分娩或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合不良或硬结、乳腺炎、妊娠合并 两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产妇出院后 1 症未恢复、妊娠产后抑郁状态等
周内
未发现异常
新生儿保健指导和相关问题处理
新生儿 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
观察 早产儿及一般异常如鹅口疮、红
询问 臀、生理性黄疸、有喂养问题和脐
部问题者
体检
其他异常情况: 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听力、视力筛查有问题等 两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健康指导
恢复正常者 填写产后健康检查记录表并结案
询问
观察
产后 42天 一般体检 恢复正常者
妇科检查
其他检查 尚未恢复正常者:
生殖系统尚未恢复正常或检查中 转至分娩或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发现有异常情况者 两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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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旧唐书·魏征列传》
四、服务要求
(一)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服务所
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按照国家孕产妇保健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孕产妇全程追踪与管理工作,
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孕产妇保健
专业技术培训。
(三)加强与村(居)委会、妇联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人口信
息。
(四)加强宣传,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示免费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育龄妇女
愿意接受服务,提高早孕建册率。
(五)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孕产妇健康档案。
(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 (如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
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
(七)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孕中期和孕晚期对孕产妇各
进行 2 次随访。没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促孕产妇前往有资质
的机构进行相关随访。
五、工作指标
(一)早孕建册率 =辖区内孕 13 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
/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 100 %。
(二)产后访视率 =辖区内产妇出院后 28 天内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 /该
地该时间内活产数× 100 %。
六、附件
1. 第 1 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
2. 第 2~5 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3. 产后访视记录表
4. 产后 42 天健康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