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制度
一、严格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技术项目的准入,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监管,保证农村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果。
二、对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检查采用日常监督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各县区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指导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按标准要求完善制度,完善工作,确保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顺利完成。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所辖村卫生室的业务检查和指导,做好辖区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四、实行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制度。各级卫生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对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与兑现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挂钩。
五、各县区卫生部门要定期公示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以及农村居民满意度等情况,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六、将农村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考核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效果的重要指标,并积极发挥村委会、农村居民的监督作用。
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制度
一、各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只用于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农村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
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并按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机制,规范会计核算,提高财务收支透明度。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收支项目、标准,不得违规收费和超范围、超标准开支。
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不得用于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不得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五、对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虚报、瞒报有关情况骗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外,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问责制度
一、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效率,确保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