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作协议书
甲方:长安大学电子竞技协会
乙方:赛特网尚
长安大学电子竞技协会(以下简称“甲方”)与赛特网尚(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合作举办第三届“赛特网尚杯”电子竞技大赛的问题做出讨论,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甲方为乙方提供人力资源,做好宣传活动,协助乙方取得更好的宣传效果,在比赛当中提供裁判,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比赛电脑以作甲方所属项目《“赛特网尚杯”电子竞技大赛》比赛现场布置之用;乙方向甲方提供部分宣传材料,如海报,横幅等。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从2010年10月27日至2010年11月5日,总计16天。
第三条:结算方式
乙方自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预付前期活动费用200元;活动结束之后甲方有义务将比赛的宣传以及相关资料(照片,获奖名单)交与乙方,乙方向甲方支付另外的200元。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管理以及工作人员在乙方场所活动期间,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乙方的管理制度。
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承担其比赛现场制作的部分任务,包括制作横幅,海报,展板等。
负责制作相关的宣传资料(3条横幅,一条20米,红底白字;2条15米,蓝底白字),活动期间在校内按照乙方要求的相应地点(东西区食堂)进行悬挂宣传。
宣传中所出现“赛特网尚”的字样均用“方正舒体”。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提供必要的活动协助。
,乙方将其所属项目现场制作部分委托甲方代理。包括海报与横幅的制作。
。
,逾期3天无故不支付,则按每天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