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
[ 摘要]随着金融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外资银行大量涌入,这对我国央行监管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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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国外经验教训,联系我国实际8ttt8情况8 tt t 8. com,我们sSBbWw必须ssbbww. c om逐步缩小我国金融监管观念、标准和手段等方面核心原则的差距,尽快提高我。
改革开放以来,外资银行在我国迅速发展,1994年底,约有来自33个国家和地区的跨国银行在我国20个城市设立了393家代表处,来自14个国家和地区的跨国银行在我国13个城市设立了118家机构;到1998年底,在华外资银行(不包括www .ddd tt. com财务公司)已有166家,外国银行分行154家,中外合资银行7家,外国独资银行5家;2000年末,仅在沪外资金融机构就达到了53家,其中澳新银行、韩国产业银行、韩江银行、德意志银行等6家外资银行新驻浦东,外资银行发展之快,可见一斑。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将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这对强化央行监督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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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对外资银行监督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针对经济全球化而进行的开放监控的意识
中国过去的金融体系(主要指银行体系)是政府控制下的封闭型金融体系,整个金融服务业的市场是封闭的,专门8ttt8的外汇管理部门审批。与这种封闭的银行体系相适应的宏观金融监控体制习惯于封闭经济也是8tt t 8. com正常的。而目前我国的金融服务市场正处在从封闭型走向开放的初期,金融监管者短期内很难树立起针对经济全球化和全球金融一体化而带来的风险的应有的警惕意识。现在dd dtt. com外资银行要进来,金融监管当局首先必须ssbbww. c om实现意识的转变或者式的转变,才能适应这种任务和环境的改变。可以说,现实中银行监管部门的开放监控意识的淡漠是银行监管滞后的最大问题。
(二)中央银行的内部组织中没有专门8ttt8成立对开放式金融进行监管的业务部门或机构
目前中央银行针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是按照<8ttt8table>金融机构的类型设立的,对市场准入,业务、风险监督以及市场退出进行全面监管,打破了对一个法人机构的监管权力由多个部门分别行使的格局,实现了本币业务与外币业务,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的并表监管,有利于分清责任和义务。但是dddTt由于. com管理的面过于宽泛,而监管主体的知识、信息等往往 t8. com难于深入下去,在银行国际化经营后,国际金融的技术性往往 t8. com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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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一个熟悉国际金融市场运作的专门8ttt8的监管机构来统一行使对外资银行专门8ttt8成立国际化监管司,可能务范围上的针对性,研究和解决8t t t 8. c o m问题能更透彻。
(三)中央银行缺乏针对开放的市场化的金融环境进行监管的经验
中央银行原先是在一个计划性很强的金融监管环境中进行宏观金融管理的,对开放式金融的监管缺乏经验。面对金融业逐渐8ttt8开放和银行国际化的现实,它们,积累经验教训。
(四)宏观金融监控的基础设施不健全
巴塞尔监察委员会提出了五条“银行监管的先决条件”,即:;;; t t 8. c o m银行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