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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共维修基金.doc

上传人:fy3986758 2015/5/16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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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共维修基金.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房屋“维修资金”究竟怎么用?
日前,记者来到五龙口街的东华苑小区,该小区业主李大妈表示:“买房时就把公共维修金交给了开发商,这些钱应该是由开发商负责小区的公共部分大修理吧,其实我也不太懂,前段时间听小区里的人说顶楼的房子老是漏水,找了物业好几年也没给修,物业的说法是:维修基金的钱不在他们手上,交到房管局了,反正这事一直推着,都好几年了。”小区业主刘先生也表示:“我到现在也搞不清楚‘公共维修基金’是怎么回事,只记得买房时交过一笔钱,而且是交给开发商的,当时听说不交这笔钱就不能办房产证。”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多数购房者不知道公共维修金的用途和管理情况,也没有查询过维修金的使用情况,还有少数购房者误认为公共维修基金就是物业管理费。
太原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李主任表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来源于老百姓,专项用于老百姓房屋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共用部位一般是指屋面防水、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是指下水管线、电梯、监控等。这笔资金是老百姓自己的钱,是由房产部门代为收取,不存在政府占用,更不会挪用。
疑问如何使用房屋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业主应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首期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那么,这些房屋维修基金究竟该如何使用呢?李主任表示,按照有关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所有质量问题都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超过期限的则可启动房屋维修基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由业主大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维修资金时,先由小区物业公司或业委会提交申请,经房管局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核档后,申请人领取审批表和分摊明细清册;经过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后进行公示;由房管局审批,拨付首期维修资金;竣工验收报告出炉后,再拨付余款并建档。
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房管局申请列支。主管部门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银行将所需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管理专项维修资金应当由谁管理?
钱缴出去了,缴给谁了?这笔钱属于谁?由谁管理?如何使用?
对此,李主任表示,《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业主所有。专项维修资金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确是随房款一起交到销售商手中的,但是这笔钱却不是销售商的销售所得,而是业主的钱。销售商将该笔资金集中后交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保管,待物业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主管部门将该笔资金交由该物业的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程序使用。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由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管理,委托所在地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维修资金以物业管理区域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