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政策依据
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福利服务方面的工作已显得尤为突出,而我市在这一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
1、从我市社会福利设施的现状看:目前,我市城区范围正在向周边扩展,常住人口正在不断增多,进一步增强城区服务功能,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显得尤为重要。我市城区的社会福利设施虽有社区家政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所、老人寄养、老年人活动场所等,但都是民办或私营方式,其规模、层次亟待提高,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近几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提高我市社会福利整体水平都有提案。因此,建设市级社会福利中心,对加快全市社会福利社会化意义十分重大。
2、从国家、省和滁州市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看: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化的意见》(国办发[2000]19号)“到2005年,基本建成以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
”“各级政府应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逐年增加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重点用在一些基础性、示范性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上。”
(2)省民政厅《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化的意见》(民福字[2001]107号)“各地应将社会福利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计划投资中统筹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设项目。”
基于上述情况,新建社会福利中心势在必行,十分必要。
二、建设规模
(一)中心计划占地15—20亩,计划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资金总投入1000万元。
(二)中心由两部分设施组成
1、综合服务设施。计划建筑面积5000—6000平方米,该设施集服务、管理、培训、指导为一体,为各种民政对象开展服务,不仅是老人、残疾人活动中心,也是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中心、社区服务指导中心、便民利民服务中心。
2、单一功能服务设施。计划建筑面积2000—3000平方米,该设施分别为老人收养、寄养、弃婴、伤残儿童及孤儿、聋儿语言训练、残疾人肢体、心理康复等服务场所。
(三)中心拟分二期建成。
第一期工程:综合楼(培训中心兼办公楼)5000—6000平方米。计划2006年下半年动工,2007年上半年竣工。
第二期工程:服务楼(收养及康复)2000—3000平方米。计划2007年下半年动工,2008年底竣工。
三、资金来源
本中心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3年内完成投资。
1、往年福利彩票公益金累存200万元。
2、今后3年内可募集彩票公益金300万元。
3、向省、滁州市争取资金300万元。
4、民政局自身筹集(含福利企业调节基金、公墓收入、市财政扶持)200万元。
四、项目社会效益预测
该中心建成后,形成综合管理、行政执法、福利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格局,将直接给全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福利事业发展带来广泛的社会效益。随着城区范围的扩大,各种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服务的需求还将逐年增加。比如开展婚姻登记管理、红白喜事一条龙服务、民政法律咨询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健康康复服务等,都必将适应城区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