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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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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公司员工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股份公司改革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维护公司正常运营和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纪律和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员工奖惩办法的根本目的,是通过严明有效的奖惩,激发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防止、纠正员工违章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切实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公司的改革发展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效益水平,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按绩施奖,依过行罚原则;
二、公平、公正,及时、准确原则;
三、思想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员工奖惩工作在公司的领导下,由人力资源部牵头、运营管理部、党委工作部、群工部、法律事务部配合。奖惩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此办法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奖惩细则,报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第六条公司设立奖励专项资金,列入财务年度预算,一次性奖励经费在专项资金内列支。
第二章奖励的分类及标准
第八条员工奖励分两类: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类奖励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一、精神奖励分五种:从低到高依次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二、物质奖励分三种:一次性奖金、专项奖励、其它(外出考察、培训等)。
第九条获得精神奖励的奖励形式如下:
一、通报表扬,以正式文件形式对员工先进事迹予以通报;
二、嘉奖、记功、记大功,以正式文件形式对员工先进事迹及奖励情况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颁发证书或奖章,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授予荣誉称号(如“优秀党员”、“优秀员工”、“能手(标兵)”等),以正式文件形式对员工先进事迹及奖励情况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颁发荣誉称号证书或
奖章,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条物质奖励的奖励形式如下:
一、一次性奖金。在获得上述奖励时,还可获得一次性税后物质奖励,其标准如下:
(一)对被通报表扬个人给予奖励人民币200元;
(二)对被嘉奖个人给予奖励人民币300元;
(三)对被记功个人给予奖励人民币500元;
(四)对被记大功个人给予奖励人民币800元;
(五)对公司授予荣誉称号的个人给予奖励人民币1000元;
(六)对获得上级部门给予奖励的个人,股份公司参照上级奖励标准给予同等金额的奖励。
二、专项奖励。凡公司有明确的专项奖励政策的,按专项奖励政策执行。如营销奖励政策、绩效考核奖励政策、项目专项奖励政策、合理化建议奖励政策等。
三、其它奖励。
对被记功、记大功和获得公司荣誉称号的员工,股份公司有外出考察及相关培训机会时优先安排。
第三章奖励的条件
第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给予通报表扬:
一、忠于职守,业绩优良,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者;
二、品行端正,恪尽职守,为广大员工称道者;
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置,避免造成损失者;
四、领导有方,管辖业务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者;
五、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六、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成效明显者;
七、遵纪守时,听从指挥,互相协作,事迹突出者;
八、在创新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者。
九、增收节支工作有显著成效者;
十、服务优质,工作热情、耐心、细致,成绩优良者;
十一、在维护社会公德,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优良事迹,足以为他人学****者。
十二、在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积极努力,被肯定者;
十三、代表公司参加比赛及其它活动取得良好成绩或受到表彰者;
十四、其它应当给予通报表扬的情况。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嘉奖:
一、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成绩明显,取得较好经济效益,一般员工创造价值超过10000元,中层管理人员创造价值超过
50000元者;
二、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减少损失超过10000元者;
三、在增收节支工作中,成效明显,取得经济效益超过10000元者;,
四、遇有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做出贡献者;) \5 l0 ^
五、完成公司重要的专项任务,在策划、组织、实施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被公司认定者;
六、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优异效果,创造价值超过10000元者;, A8 l
七、检举揭发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超过10000元者;
八、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九、全年累计获“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