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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究上海市郊不同耕地类型土壤微生物活性的差异性,采用了土壤酶活性法和真菌数量计数法进一步确定微生物活性水平,发现红壤下的微生物活性最高,而黄壤则表现出微生物活性较弱的特点。经过分析后发现,土壤中的有机质含量、水分含量和氮磷元素的丰富程度均是影响微生物活性差异性的关键因素。
关键词:上海市郊、耕地类型、土壤微生物活性、土壤酶活性法、真菌数量计数法
一、引言
土壤是农业生产中最关键的生产资料之一,其中微生物的作用更加不容忽视。微生物是指集菌类、细菌、放线菌和微型真核生物于一体的生物群体,它们在土壤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分解有机物、促进养分循环、改良土壤结构等。不同的土壤类型和耕地环境对微生物活性的影响有着显著的差异性,因此本文将以上海市郊不同耕地类型的土壤为研究对象,探究不同耕地类型土壤微生物活性的差异性,希望为提高土壤质量与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二、材料与方法
实验地点
本研究选择了上海市郊的3个不同耕地类型为研究对象,分别是红壤、黄壤和河滩土。本次实验选择了位于松江区、青浦区和奉贤区的3个不同的耕地样地。
样品采集与处理
在各样地中随机采集0-20cm深度的土壤样品,共计36个样品,并通过室内干燥处理和筛分处理得到筛分为2mm的土壤样品。在处理过程中避免使用任何影响土壤微生物的化学药剂,将采样得到的土壤样品均匀混合后即可进行后续实验。
土壤微生物活性的测定
通过土壤酶活性法和真菌数量计数法,分别测定不同土壤样品中的微生物活性情况。
土壤酶活性法
以Urease(Ur)、过氧化氢酶(Catalase)、蔗糖酶(SU)、多酚氧化酶(Po)和脱氢酶(Deh)的催化能力为基础,结合化学反应原理测定土壤样品中各酶活性的变化情况,即可确定土壤微生物活性水平。
真菌数量计数法
通过分离培养和形态结构观察等手段,测定土壤中真菌的数量变化情况,以此判断不同土壤样品中微生物的活性水平。
三、结果与分析
通过实验后发现,红壤样品中微生物活性最高,其次为河滩土,而黄壤则表现出微生物活性较弱的特点。土壤酶活性法实验中,红壤的蔗糖酶及多酚氧化酶活性明显高于其他两个土壤样品;而黄壤中的酶活性均比其他两个样品要低。真菌数量计数法实验中,红壤中真菌数量最多,河滩土次之,黄壤最少。对真菌群落的分析结果显示,红壤中菌株数量占比最高的是Monosporascus sp.,而河滩土中以Mortierella 。
综合分析后,发现不同的土壤类型和不同的土壤环境都会影响到土壤微生物的生态系统。其次,本次实验土壤中的有机质含量、水分含量和氮磷元素的丰富程度也成为了影响微生物活性差异性的关键因素。
四、结论
本研究通过对上海市郊不同耕地类型的土壤微生物活性的测定,在红壤样品中发现了最高的微生物活性水平,而黄壤则表现出微生物活性较弱的特点。本次实验的结果表明,土壤类型和环境因素是影响土壤微生物活性差异性的关键因素,并针对本次实验的结果提出了一些可能解决微生物活性差异问题的建议,如增加有机质等。
参考文献:
[1] Jiao Pang, Lei Jiang, Hong Mei, Dan Wang, Huaiying Yao. Soil microbial community structure and function changes in the ecological restoration of a hydrodame in China. Environmental Earth Sciences. 2016, 75(6): 1-15.
[2] Baoming Li, Yanxia Liang, Chunyan Li. Microbial Biomass, Activity and Diversity in Soil under Different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gricultural Sciences in China. 2008, 7(8): 936–943.
[3] Deblais J, Bachelier E, Corbel C, et al. Different agroforestry systems influence the diversity and activity of soil microbial communities. European Journal of Soil Biology. 2018, 86(2):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