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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aibuaiwo1318 2018/3/3 文件大小: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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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学号:**********
姓名:李阳军
工作单位:濮阳市交警支队
论文题目:论教师的职业道德
论教师的职业道德与新形象
内容摘要:随着教师队伍不断扩大,教师的教育能力和处理课堂突发事件的能力也亟待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也有目共睹,而变相体罚学生、辱骂学生的行为也经常在教室上演,如何让悲剧不再重演成为我们必须正视解决的问题。课堂中本来很小的一件事件,如果老师处理的妥当,那么不仅仅体现了这名教师的素质高也说明这名教师具备当教师的基本要求,同时在孩子的幼小心灵中也能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相反,如果靠暴力的方式或恶语中伤的方式解决突发问题,可想而知,只会雪上加霜,更会带来不可收拾的下场。《义务教育法》、《宪法》和《教育法》等都有明文规定,在法律面前,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不能知法犯法、目中无法。
关键词:胶带体罚素质形象
教育是以人育人的事业,教师作为这一特殊的职业,直接负担着培养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历史重任,因此,师德比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加强烈的典范性,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教师形象是每个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先决条件,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教师不断进取,赢得成功的力量所在。悲剧经常出现在我们的身边。不得不敲响警钟。
小学生天生爱动,尤其是处于缺乏自制力的情况下,在课堂上安安静静认认真真上完一节课,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的会大声喧哗,有的会交头接耳,也有的会呼呼大睡等等,面对这样那样的情况,作为一名教师不可以坐视不管,但也不可以忽视法律,无视法律而做出荒谬的举动,但并不是每个老师都能处理好课堂中的突发问题事件。在某学校就发生了诸如此类悲剧的事情。
2001年12月9日下午,某小学三年级(1)班学生在学校的音乐教室里上音乐课,音乐老师丁某弹钢琴时,坐在外面的王同学一直在说话,丁老师开始
“警告”王同学:在课堂上不要讲话了,如果再讲话,就用胶带把嘴巴封起来。但九岁的王同学没有听老师的话,又开始自言自语。这回,丁老师发火了,立刻站起来,走到王同学的面前,掏出一卷封箱胶带纸贴在了他的嘴上。在场所有的学生都哄堂大笑,而此刻的王同学却大哭起来,但丁老师见状,并没有理会,继续上课。就这样,王同学被封住嘴巴上完了大半节音乐课,在同学们的笑声中哭着回到了教室。
首先呢,在这则案例事件中,涉及到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丁老师、王同学和学校。
其次,这是一起由教师体罚学生造成的侵犯学生权益案,不难看出,丁老师违反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和人身权。《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有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义务教育法》中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辱骂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法》中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由此可知,尽管学生王某在课堂上乱说话,未能很好的履学生的义务方面,但作为教师应当依法采取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