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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监管动态汇总(2017年12月第45期1127-120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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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监管动态汇总(2017年12月第45期1127-120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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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重大监管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文件名称
证监会 2017年12月1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人行
银监会 2017年12月1日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
发改委 2017年11月30日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
保监会 2017年11月29日中国保监会关于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实施总精算师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会 2017年11月29日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资委(补) 2017年11月26日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


本监管动态汇总由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严骄、李红成律师团队整理发布,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系:yanjiao@

主要内容简评
(一)扩充诚信信息覆盖的主体范围。一是将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纳入诚信信息主体范围。二是新增新三板挂牌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及运营机构、基金服务机构、期货合约交割仓库及期货合约标的物质量检验检疫机构、为证券期货业务提供存管和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证券期货传播媒介机构,以及上述主体相关人员等诚信信息主体。(第七条)
(二)扩充诚信信息的内容覆盖面。一是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主体身份识别的基础信息。二是将证券期货市场行业组织对相关行业和市场主体的诚信评估结果纳入诚信信息归集范围。三是将拒不执行生效行政处罚及监督管理措施、拒不配合监督检查或调查被有关机关处罚处理、以不正当手段干扰监管执法工作、拒不履行已达成的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协议、债券发行人未按期兑付本息、担保人未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以及融资融券、转融通、证券质押式回购、约定式购回、期货交易中的违约失信信息等纳入归集范围。(第八条)
(三)建立市场准入环节的诚信承诺制度。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时,申请人以及申请事项涉及的有关当事人应当提交书面承诺,承诺一是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二是将诚信合法地参与证券期货市场活动。(第二十四条)
(四)建立主要市场主体诚信积分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发行人、上市公司、挂牌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人、证券期货服务机构、证券期货基金从业人员等主要市场主体的诚信积分制度。根据诚信积分,对上述市场主体实施诚信分类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
(五)建立行政许可“绿色通道”制度。对没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以及近三年来未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等诚信状况较好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实行优先审查制度。(第三十一条)
(六)强化事后监管环节的诚信约束要求。明确将查阅诚信档案作为作出行政处罚、实施市场禁入、采取监督管理措施以及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的必要环节。(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七)强化市场交易活动中的诚信约束。一是在开户环节,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在为客户开立账户时,应当查阅投资者、客户的诚信档案,发现有法定的禁止参与证券期货市场活动情形的,不得为其开立相关账户。(第三十五条);二是在信用类业务方面,明确证券公司在办理客户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式购回、融资融券业务申请时,证券金融公司在开展转融通业务时,可以查阅客户、证券公司的诚信档案,并决定是否予以办理,或确定和调整授信额度。(第三十六条);三是要求发行人、上市公司、挂牌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人、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等在聘任高管人员及从业人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受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等市场活动中,应当查询相关对方的诚信档案,并将其诚信状况作为是否予以聘任、接受委托、确定收费标准的依据。(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八)建立重大违法失信信息公示制度。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的基础上,建立证券期货市场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公示制度。(第十五条)
此外,规定行业协会可以建立年度诚信会员制度,并予以表彰,以体现对守信者的激励。(第四十条) ☆《办法》将通过黑名单、诚信积分、绿色通道等制度,将诚信监管全面覆盖多层次资本市场,并落到实处
一、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同时,将暂停发放小贷公司牌照。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二、“现金贷”业务必须持牌。
三、“现金贷”综合资金成本将不得超过36%的年化利率。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四、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单笔贷款的本息费债务总负担应明确设定金额上限,贷款展期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
五、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