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CA—01C—020:2001
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信息技术设备
2001-12-07发布 2002-05-01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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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认证的基本环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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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和撤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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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施方式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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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收费 12
附件1 13
附件2 15
附件3 16
附件4 17
附件5 18
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信息技术设备
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微型计算机(PC)、服务器和便携式计算机、显示设备、投影仪、机内开关电源、电源适配器、充电器、打印机、绘图仪、扫描仪、收款机、电脑游戏机、学习机、复印机等。
型式试验+ 初始工厂审查+ 获证后监督
3. 认证的基本环节
。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但生产厂不同的产品应分为不同的申请单元,但型式试验仅在一个工厂的样品上进行。
产品的电气结构、产品的安全件和对产品电磁兼容性能有重要影响的零部件(附件3中带*号的零部件)相同的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认证。认证时具体产品申请单元划分说明见附件1。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
1)电气原理图和/或系统框图等;
2)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
3) 维修手册和中文使用说明书;
4) 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
5)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6)其他需要的文件。
申请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送本型号的样品。
以系列产品为同一申请单元申请认证时,应从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型号。
型式试验的样品由申请人负责按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并对选送样品负责。整机产品的送样量见附件1。随整机进行检测的安全件送样量以及送样要求见附件2。
型式试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
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处置已经确认合格的样品和/或相关资料。
、项目及方法
检测标准
1) GB4943《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
2) GB9254《信息技术设备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3) 《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
(设备的每相输入电流≤16A)》
检测项目
1)安全检测项目
产品的安全检验项目为该产品安全标准GB4943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2)电磁兼容检测项目
:
-- 电源端子干扰电压;
-- 辐射干扰场强;
-- 谐波电流。
3)
电脑游戏机、
检测方法
依据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以及其引用的检测方法和/或标准进行检测。
审查内容
工厂审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由认证机构派审查员对生产厂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附件5)及国家认监委制定的补充审查要求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同时,还应按照《信息技术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见附件4)进行核查。
产品一致性检查
A、工厂审查时,应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若认证涉及多系列产品,则一致性检查应每系列产品至少抽取一个规格型号,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1) 认证产品的铭牌和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应一致;
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为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