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化妆品使用与安全性评价
俗语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从古至今,世界各族人民都使用化妆品。由于文化****俗不同,人们把自己打扮得更具魅力的方法也不同,但殊途同归的是都为达到增加魅力的目的。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化妆品日益成为人们日常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物质。
概括地说,化妆品就是以化妆为目的的物品的总称。但是各国关于化妆品的确切定义却不相同。在希腊语中,化妆的词义就是“装饰的技巧”也就是说发扬自身优点,并将缺陷加以弥补。日本关于化妆品的定义是:“为了保持人体清洁,美化人体,使之增加魅力,改变容貌,或者保持皮肤或毛发的健康,以在身体涂抹、撒布等方法,或以其客观存在类似的方法为目的而使用的物品,并能对身体起缓和作用的物质叫化妆品。”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关于化妆品的文件中说;“化妆品是通过磨擦、倾倒、喷洒、涂布等方式导入或用于人体表面,为清洁、美化、增进魅力改变外貌而又不影响机体结构和功能的物质。”在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将化妆品定义为:“是以涂搽、喷洒或其它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以上几个定义的说法虽不完全相同,但相同的是化妆品是护肤、美肤用品,只能用于皮肤或粘膜表面, 不能服用或注射。
化妆品的花色品种繁多,各个国家的分类方法也不尽一致。有按使用目的分类的,有按使用部位分类的,有按剂型分类的,也有按消费者年龄、性别分类的。我国暂时并未统一、明确的分类标准。但大体上,化妆品可以分为护肤类、毛发类、美容类、口腔用品类、芳香类、气雾剂制品类、特殊功能类化妆品。由于化妆品行业的经济效益较好,近年来我国化妆品工业发展十分迅速,人均化妆品消费额也已经翻了好多番。但是,在现实中,有些厂家混淆了药品、洗涤用品以及卫生保健用品的界限。我国虽然有明文规定,要求化妆品不得宣传医疗作用,却没有明确界定化妆品与药品的界限。例如美国和日本就明确界定,凡是有治疗效果的就是药品,凡是用于美容护肤的就是化妆品,并且严格规定化妆品不得像药品那样宣传疗效。
化妆品是由基质及其他如抗氧化剂、防腐剂、香料、表面活性剂、保湿剂、色素及皮肤渗透剂等组成。基质原料主要是油性原料,包括油脂类、蜡类、碳氢化合物以及组成这些成分的高级脂肪酸、高级醇类。抗氧化剂主要有生育酚、特丁基羟基小茴香脑、特丁基羟基甲苯、没食子酸丙脂等,主要是为了防止化妆品发生氧化作用而变色、酸败、质量下降。防腐剂有尼泊金酯类如尼泊金甲酯、乙酯、丙酯、丁酯和苄酯等。乳化剂主要有离子型和非离子型两类。保湿剂主要有甘油、丙二醇、山梨醇、乳酸钠等。此外,可适当加入一定的皮肤渗透剂,如氮***,以帮助皮肤吸收。
化妆品除主要原料之外,还有相当重要的一部分辅料添加剂,如化学药物添加剂、生化药物添加剂、中草药物添加剂等。它们的加入大大改善了化妆品的性能和用途,是化妆品发展的深入和进步。这些辅料所涉及到的动、植物组织的提取物,有相当一部分是对人们起到既保健又美丽的效果的。但同时,也有一部分的副作用是不可忽视的。这就是化妆品自身的缺陷。以除皱、美白产品为例:
除皱产品的主打成分是类肉毒杆菌和胶原蛋白。其中类肉毒杆菌的有效性是85%,安全性却仅有55%。类肉毒杆菌是细菌的一种,毒性强烈。在医学美容上利用它部分麻痹面部表情肌和咬肌,以达到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