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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为加强叠合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施工管理,统一叠合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
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工程安全和工程质量,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叠合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叠合装配式综合管廊的施工、验收标准除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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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综合管廊 utility tunnel
鉴于地下用于容纳两种及以上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叠合装配式综合管廊 Composite precast assembled concrete utility tunnel
将预制混凝土叠合构件通过现场机械化安装,通过钢筋连接并在叠合部位现
场浇筑混凝土形成的综合管廊。
叠合预制件 composite precast component
以钢筋混凝土为基本材料预先在工厂制作而成且用于叠合施工的构件。
节点 node
在管廊线路中 ,布置了通风口 、人员进出口 、 吊装口 、逃生口 、管线
进出等需调整管廊断面尺寸的节段。
粗糙面 rough surface
预制混凝土结合面上的凸凹不平或骨料显露的表面,简称粗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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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叠合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应以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为依据,并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 的相关规定。
叠合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应遵循"规划先行、适当超前、因地制宜、
统筹兼顾”的原则,充分发挥综合管廊的综合效益。
叠合装配式综合管廊应结合城市新区、各类园区的新建道路设计实施。老
城区更新、地下空间开发、地下主要管线改造宜采用叠合装配式综合管廊。
叠合装配式综合管廊设计应采用便于组合的模块化构件,遵循少规格、多
组合的原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及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 的相关规定。
当地基为软土、可液化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及其他特殊岩土时,应对
地基采取可靠处理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
范》GB 50025、《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 50112 及《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
范》JGJ79 的相关规定。
叠合装配式综合管廊内可容纳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热力、电力、
通信等工程管线;当容纳天然气管道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2005 的规定。
叠合装配式综合管廊应同步建设消防、通风、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
通信、给水、排水、标识及智慧综合管廊系统等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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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施工准备
材料
Ⅰ 混凝土
混凝土的力学性能指标和耐久性基本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构设计规范》GB 50010 及《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 的规定。
综合管廊工程地下部分应采用自防水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应符合表
的规定。防水混凝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
及《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 的规定。
表 防水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
管廊埋置深度 H (m ) 设计抗渗等级
<10 P6
10≤H<20 P8
20≤H<30 P10
H≥30 P12
后浇补偿收缩混凝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补偿收缩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 178 的规定。
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 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混凝土配合比应有必要的技术说
明,包括生产时的调整要求;
2 混凝土预制构件以及现浇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30;现浇混凝土
可用采用自密实混凝土,自密实混凝土的材料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自密实
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283 的规定;
3 混凝土的原材料和配合比、最低强度等级、最大水胶比和单方混凝土的胶
凝材料最小用量等,应符合耐久性要求,满足抗裂、抗渗、抗冻和抗侵蚀的需要;
4 混凝土中氯化物含量和含碱量(Na2O 当量)应符合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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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材料总量的 %;采用无活性骨料时,含碱量不应超过 3kg/m3;采用有活性
骨料时,应严格控制混凝土含碱量并掺加矿物掺合料。
混凝土原材料水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低碱水泥且强度等级不低于 级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2 水泥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 的规定。
3 不同厂商、不同品种和不同等级的水泥不得混用。
4 在受侵蚀性介质作用下,应按侵蚀性介质的性质选用相应的水泥品种。
混凝土原材料骨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细骨料应采用中砂。细度模数为 ~,含泥量不宜大于 2%,其他性能指
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 14684-2022 的规定。
2 粗骨料应采用连续级配的碎石或碎卵石。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 20mm
且不应大于钢筋净间距的 3/4,含泥量不宜大于 1%,其他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 的规定。
3 采用再生骨料时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
GB/T 25176、《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
JCJ/T240 的有关规定;
混凝土原材料掺合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粉煤灰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 中不低于Ⅱ级技术要求的粉煤灰。粉煤灰的应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粉煤
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 50146 的规定。
2 矿渣粉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18046 中的不低于 S95 级技术要求的矿渣粉。
3 采用其他掺合料不得对混凝土及钢筋产生有害影响,使用前应进行试验验
证。
混凝土外加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加剂品种和掺量应通过试验室进行试配后确定,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 的有关规定,宜选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2 严禁使用氯盐类外加剂或其他对钢筋有腐蚀作用的外加剂。
3 混凝土外加剂的应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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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119 的规定。
4 拌制混凝土用纤维、膨胀剂等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混凝土拌合用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06 中
的规定。
混凝土原材料的存放、试验、标识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水泥和掺和料应分别存放在筒仓内,并且不得混仓,存储时应保持密封、
干燥、防止受潮;
2 砂、石应按不同品种、规格分别存放,并且有防混料、防尘、防雨和排水
措施;
3 外加剂应按品种分别存放,并有防止沉淀等措施。
4 砂、石等骨料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复检试验,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 进场水泥、外加剂、掺和料等原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并
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复检试验,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6 原材料贮存应设有明显标识,标识应注明材料的名称、产地(厂家)、等
级、规格和检验状态等信息。
Ⅱ 钢材
叠合装配式管廊受力钢筋的各项力学性能指标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
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的规定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的规定。
预制混凝土构件用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1 部分:
热轧光圆钢筋》GB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
《冷轧带肋钢筋》GB 13788 等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受力钢筋应使用屈服强度标准值为 400MPa 和 500MPa 的热轧钢筋;
2 钢筋应具备质量证明文件并符合设计要求。
3 钢筋应按标准进行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 钢筋进场应按批次、不同级别、品种、直径和外形分类码放并注明产地、
规格、品种和质量检验状态等。
预制构件钢筋桁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筋桁架》YB/T
4262-2011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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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构件吊装及临时支撑专用的内埋式螺母或内埋式吊杆及配套的吊具
所用材料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的规定,吊环
应采用 HPB300 钢筋或 Q235B 圆钢制作。
钢板宜采用 Q345 钢。钢板的性能应符合《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
轧厚钢板和钢带》GB/T 3274 的规定。
Ⅲ 连接材料
预制构件连接用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
的有关规定。
钢筋的连接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 等的规定。
预制构件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
JGJ/T 163 及《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 的有关规定。
钢筋锚固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 256 的
规定。
预制混凝土构件连接采用预埋件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
规范》GB 50010 及《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 等的有关规定。
焊接材料、螺栓及锚栓等部件的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
准》GB 50017、《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 及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
规程》JGJ 18 等的规定
Ⅳ 防水材料
止水带 、止水条 、防水涂料 、防水卷材 、防水砂浆 、防水板密封胶
等填缝材料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 的规定。
钢板止水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的规定 。
Ⅴ 其他材料
预制混凝土构件预埋件应按照不同材料、不同品种、不同规格分类存放并
标识;
预制混凝土构件预埋件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并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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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
定 第 1 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
级和处理等级》 GB/T 8923 . 1、《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
定 第 2 部分:已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局部清除原有涂层后的处理等级》GB/T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 3 部分:焊缝、
边缘和其他区域的表面缺陷的处理等级》GB/T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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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合预制件
应制订详细的叠合预制件运输计划及方案,对于超高、超宽、形状特殊
的叠合预制件的运输应采取针对性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叠合预制件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输应选用低平板车,车上应设有专用架,且有可靠的稳定措施;
2 叠合预制件出厂运输时的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
时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 75%;
3 叠合预制件支承的位置和方法,应根据其受力情况设计确定,不得引起
混凝土的超应力或损伤;
4 叠合预制件装运时应连接牢固,防止移动或倾倒;对构件边缘或与链索
接触处应采用衬垫加以保护;
5 运输过程应符合道路交通有关安全要求。
单层预制叠合板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可使用一个或多个支架,应平放在垫
木上水平装运,叠放层数宜不大于六层,垫木垫放的位置垂直于构件中格构钢筋
的方向,每堆构件下至少设置两道垫木,且每堆构件至少用两道紧绳器与车辆固
定。
双层预制叠合墙板构件可有选择的顺向或垂直于行驶方向摆放,宜采用
插放架、靠放架直立堆放。
叠合预制件进场后应核验质量证明文件。
进场后应对叠合预制件的尺寸、外观质量及其预埋件进行检查,其尺寸、
规格、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叠合预制构件现场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