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商业铺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铺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铺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面(包含其后面的挂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铺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铺面用途
1、乙方租赁铺面作为商业铺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铺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元每年(大写: 圆整)。租金按半年支付,每次付款需提前月支付。从第二年开始房屋租金逐年递增。租金以现金支付;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为元每年(大写:人民币元整),待租赁期满且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当日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铺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铺面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2、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出租铺面权属清楚。
3、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铺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的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的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日内撤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铺面。
2、乙方在不破坏铺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且经物业许可,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铺面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铺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及经营的工商规费和所有税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铺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铺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铺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修复,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铺面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3、乙方需装修铺面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铺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铺面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铺面,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铺面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每天向甲方支付该铺面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铺面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铺面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承租期间不将该铺面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铺面交换使用。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