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炼轧厂能源管理及考核制度
(2011A版)
总则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安钢进一步实施结构调整、实现“内部做强、外部做大”规划目标的关键之年。根据公司提出的“实现一次能源消耗减量化,二次能源利用高效化”目标,开展2011年的节能工作。面对“十二五”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只有积极面对,创新思维,坚持以低成本运行为主线,以降低能源成本为核心,以项目带动为支撑,深入推进节能、节水与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增强安钢的核心竞争力。为更好地促进第二炼轧厂能源动力工作的有效开展,结合当前形势以及《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能源动力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能源利用与管理制度
1、组织管理机构
成立第二炼轧厂能源管理委员会。
主任:赵济秀副主任:王三忠
成员:李力、徐玉军、易先堂、陈庆海、朱龙、李广军、郭鸿、马理杰、
程金平、李新林、马建伟、翟建丽、李亚杰、刘凯军、张献忠、吕建栓、
刘建民、高建舟、李珣、李敬
各车间须成立车间节能管理小组,作为本单位的基础节能管理机构,由车间主任任组长,一名副主任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本单位能源指标的分解、考核及管理,成员由相关管理人员组成,各车间须有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日常能源管理工作。
为了方便各工序的节能降耗管理,按工序分为四个区域,每个区域由工艺、电气、机械、公辅四个专业组成,各个专业均有1人负责,具体分组如下:
①、炼钢区:由张远强、徐长锐、肖志敏、周振堂、李洪燃负责
②、连铸区:由袁世堂、刘文青、肖志敏负责
③、炉卷区:由张全通、张新庆、张胜伟、吕国田负责
④、1780热连轧区:由孙广辉、樊建峰、吕国田负责
各区域负责人承担本区域的能耗指标和本区域的能源管理,若本区域的能源指标未能完成,考核负责人每人200元。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第二炼轧厂范围内所有能源介质的管理。
《关于调整2011年度节能责任目标的通知》、《安钢能源动力监察实施条例》、《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能源动力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能源动力供应保障体系》、《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完善统计和分析制度的通知》、《安钢供用水管理制度》。
技术质量科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技术质量科负责厂能源介质考核指标的制定、分解与考核,编制各类能源报表和能耗分析,以及全厂能源介质的使用情况的总协调管理。
电气科负责厂内能源介质计量仪表器具的完善与管理,并负责厂内用电管理及考核,负责检查、落实、考核各项节电计划和措施。
机械科负责厂内除电气设备以外所有能源介质管网设备的点检、完善和安全运行管理。
生产科负责厂内所有介质公共管网的启用、停用、切换的协调指挥。
安环科负责厂内所有能源动力介质的安全使用的监察和管理。
电气车间负责厂内所有能源介质计量仪表的安装、维护与校验,负责厂内所有用电、节电设施的正常运行。
机修车间负责厂内所有能源介质管网的维护和检修。
各车间负责本单位各种能源介质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制订本单位主要耗能设备的管理制度,负责将本单位的各项能源介质指标分解到工段、班组或个人,并负责所管辖区域的能源动力管线及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及时处理“跑、冒、滴、漏”,杜绝各种浪费现象,同时,各车间应建立能源检查记录台账。
用电管理
各个车间应按照生产情况及时开、关用电设备,严禁设备空载运行。发现一处次,扣责任单位100~500元。
在未生产和不调试的期间,严禁电机空转。在转炉不生产情况下,一、二次除尘风机液力偶合器要将风机转速调节到最低,停产超过3个小时以上,风机要停止运行。无计划停产超过3小时以上,由调度通知二次除尘操作室。具体细节见《第二炼轧厂节能降本能源管理细节方案》
SVC投运率必须保证在90%以上,交流电机无功补偿装置投运率必须保证在80%以上。
优化LF精炼炉供电加热操作,避免长时间采用大电流、大电压加热,降低LF炉用电消耗。
对于现场拖动负载进行核算,严禁大马拉小车的现象存在。对于设计不合理的用电设备要及时向电气科申请,批准后及时更换。
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送电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的责任区域按安环科下发的定制管理区域划分,有交叉的区域,开关在谁的责任区域谁负责。现场照明本着为生产服务的原则,根据需要停送电,严禁长明灯,检查发现每盏长明灯扣责任单位50元。
厂房照明、操作间照明本着使用单位进行操作和管理的原则,按规定开关照明灯具。夏季早5:30-7:00关灯晚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