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州市番禺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
自2009年1月起,番禺区正式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标志着番禺区全民医保的新篇章从此掀开!这是区委区政府改善民生、惠及民众、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的重大举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政府的公共保障事业,它从制度上把需要帮助的人群纳入医保“安全网”,最终实现全民互助共济、同享健康生活的目标。
我国医疗保险的种类
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公费医疗、职工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部分费用由政府资助,是一种社会福利
商业医疗保险:我校学生购买50元的属此类。
一、问: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本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费医疗未覆盖的下列人员均可参保。
(一)具有本区城镇户籍的下列居民(不同类型待遇不同)
1、未成年人: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的其他非在校人员;
2、非从业居民:男年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和女年满18周岁、未满55周岁的非从业人员;
3、老年居民:男年满60周岁以上、女年满55周岁以上不能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人员。
(二)在校学生:在本区公办或民办中小学校、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不区分户口类型,外国人都可以)。
(三)未成年人时间界限的确定:指首个社会保险年度2008年12月31日前及以后社会保险年度的当年6月30日前未满18周岁的居民。
(四)已参加城乡合作医疗的本区农业户籍在校学生和参加了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的家属统筹医疗的居民暂不参保。已参加城乡合作医疗的本区农业户籍在校学生,由村出具相关证明;已参加家属统筹医疗的本区户籍在校学生,由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二、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其中首个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年度为2009年1月1日—6月30日。
参保居民须填写《广州市番禺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并凭如下资料办理参保登记:
1、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及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户口簿的复印件包括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下同);
2、未成年人、中小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其中三个月内的新生儿应同时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3、外国籍学生申请时须提供护照原件、复印件。
4、以下居民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员,需提供《广州市城镇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重度残疾人员需提供《残疾人证》。
(三)不同类别人员到如下指定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入托幼机构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由相应的托幼机构或学校统一到所在地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本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政府供养人员由各镇(街)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本区残疾人员到各镇(街)残联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各镇(街)居委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其它居民的参保登记手续。
四、问:各有关机构如何对参保资料进行审核与报送?
答:(一)各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未成年人、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参保资料的核对;托幼机构负责其入托儿童,学校负责其在校学生个人参保资料的核对,每月18日前将参保登记资料连同按规定格式制作的电子(报盘)文件送所在地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首个社会保险年度参保的个人资料在2008年12月18日前报送;以后社会保险年度的新增参保人员在5月18日前报送资料。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登记资料进行系统信息录入后连同参保人员资料报送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系统确认后在当月底前将征收数据报送区地税部门(具体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操作办法)。2、区内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托幼机构的入托儿童的参保缴费采用办理学生(儿童)专用缴费存折,设立学生(儿童)个人银行帐户,委托银行划帐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