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中国光大银行代理中央财政集中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闫国涛
2014年7月
办法摘要
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业务说明
第三节部门职责
第四节营销方法
第五节业务流程
第六节服务要求
第七节风险防范
第八节考核管理
2
第一节总则
3
总则
目的
依据
适用
4
、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有关国库管理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相关代理协议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行对中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单位财政资金的集中支付业务
第二节业务说明
5
业务说明
财政资金银行支付
中央财政直接支付
由财政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中央财政授权支付
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6
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和本银行资金汇划系统,将财政资金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划拨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以下简称收款人)账户,以及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账户之间资金划拨的行为
第三节部门职责
7
部门职责
8
总行公司部
总行计财部
总行运管部
总行科技部
北京分行
各分行
具体业务经办支行
负责与财政部、央行、中央部委的沟通,协调行内与部委联系,发现解决问题。
负责代理中央财政集中支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的制定工作。
负责此项业务操作规程的制定及对全系统的业务操作指导、培训监督工作和。
负责提供科技支持,软件系统的开发、维护,系统培训工作。
负责一级预算单位的服务工作、业务的具体经办及管理,代理业务信息的监控与反馈。
具体负责对行内代理业务的管理、指导、监督以及客户的服务工作。
负责支行辖内预算单位的日常服务与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上级单位沟通。
第四节营销方法
9
营销方法
10
积极营销
北京分行
各个分行
因地适宜提出服务方案
推荐增值服务和中间产品
1中央部委(一级预算单位)的营销工作
负责各地财政部门的营销服务工作,收集信息,掌握各部委下级各预算单位财政支出有关信息,建立长久合作关系,推动我行财政支付业务持续发展。
营销代理财政集中支付业务的同时,客户经理要积极向客户推荐我行增值服务和创新产品。如果在代理中央财政业务方面暂时不能取得突破,也可以向预算单位营销存款业务、贷款业务、中间业务、私人业务等,尽量开拓双方合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