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1
文档名称: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章程.doc

格式:doc   大小:88KB   页数:3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章程.doc

上传人:170486494 2018/3/7 文件大小:8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章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目录
序言……………………………………………………………………………2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学校与举办者的关系…………………………………………………4
第三章学校管理体制…………………………………………………………5
第一节学校党委………………………………………………………………5
第二节校长(校长办公会)…………………………………………………10
第三节学校纪委………………………………………………………………13
第四节学校学术与教学指导委员会…………………………………………14
第五节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15
第六节学校群众组织…………………………………………………………17
第四章系(部)………………………………………………………………17
第五章办学活动………………………………………………………………19
第一节人才培养………………………………………………………………19
第二节专业建设………………………………………………………………21
第三节科学研究………………………………………………………………21
第四节社会服务………………………………………………………………21
第六章学生和学生代表大会…………………………………………………22
第一节学生……………………………………………………………………22
第二节学生代表大会…………………………………………………………23
第七章教职员工………………………………………………………………24
第八章学校财产和经费的使用与管理………………………………………26
第九章学校民主监督…………………………………………………………27
第十章学校标识………………………………………………………………27
第十一章附则…………………………………………………………………29
序言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前身为建阳师范学校,创建于1929年。1985年2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南平业余大学,2004年2月更名为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现地处南平市江南新区职教园区,2009年由建阳整体搬迁至现址,2011年南平市经济贸易学校并入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立足闽北,面向全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始终遵循高职教育发展规律,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增强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培养生产服务一线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服务区域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规模适中、区域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地方性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南平市人民政府举办、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立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学校的中文名称: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的英文名称:MINBEI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学校的英文缩略名:MBVTC
学校网址是:http://www. /
学校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南新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邮政编码:353011)
第四条学校是以公益性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积极开展学历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
第七条学校办学形式: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函授)和非学历的职业技能培训。
学历教育层次:大专学历(高职)。
第八条学校办学规模: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学校办学规模,并报审批机关核定。
第九条学校实行中共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条学校实行学校、系(部)两级管理体制。
学校与举办者的关系
学校由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教学业务由福建省教育厅管理。举办者对学校进行宏观指导、依法监督,为学校提供稳定的办学经费,保障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支持学校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章程自主办学,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