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平望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修订稿)
一、分配方案依据
以《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吴江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吴政办[2009]147号)、《吴江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吴教人〔2010〕4号)和《吴江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吴教人〔2010〕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和依据。
二、分配遵循原则
、吴江市教育局的相关指导性文件为依据,同时充分考虑原平望二中七届四次教代会通过的各项考核奖励办法,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鼓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吴江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吴教人〔2010〕5号)文件执行,由市教育局进行考核发放,不参与学校考评。其他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的行政津贴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执行,其它绩效奖励参与学校考评。
三、总体分配方案
根据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将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成“师德”、“工作量”、“教学成果”、“各类加班补贴”、“班主任工作”、“行政补贴”、“提留基金”七个项目,分别制定相应的考核奖励办法考核发放。
附表:平望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及分配比例
序号
项目名称
(按岗位、按切块项目)
发放范围
或人数
占教职工奖励性绩效
工资总额度的比例
预计投入
(万元)
1
师德(含考勤考纪)
全体教师
%
33
2
工作量
全体教师
%
80
3
教育教学成果
全体教师
%
30
4
各类加班、补贴
全体教师
%
30
5
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
%
6
行政补贴
行政人员
%
7
提留基金
全体教师
%
说明:
1.“提留基金”用于平衡计划外发生的工作量、成果奖及各类津贴等。
,如有某项实际考核奖励金额超出预算投入,如果提留基金余额充足,则用提留基金的余额补足;如仍无法补足,则该项目的实际考核奖励金额根据相应比例折算后发放。
,则将所有余额平均发放。
“预计投入”以2009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总基数的测算。
四、本考核方案附件
附件一:《平望二中师德绩效考核办法》
附件二:《平望二中教师工作量绩效考核办法》
附件三:《平望二中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绩效考核办法》
附件四:《平望二中班主任、行政人员工作津贴考核办法》
附件五:《平望二中各类加班工作补贴发放办法》
附件一:
平望二中师德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我校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促进全校教师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章制度,结合吴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通知”、“吴江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公平、公开的原则。
,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
二、考核对象
师德考核的对象是本校所有履行中小学教师职责的在职在岗人员。
三、考核结果
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师德考核奖励全额发放;考核结果为“合格”者按全额的50%发放;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发放师德考核奖励。师德考核奖励基金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提取33万元(1500元/每人、学期)投入考核发放。
四、考核要求
(一)考核内容:
师德考核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等方面。教师应自觉遵守《中小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且达到以下要求: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无旷工、旷堂现象,服从安排,工作勤奋,团结协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无敷衍塞责现象。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