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西省崇仁县相山镇浯漳村上南石场
建筑用凝灰岩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信达评报字[2011]第080号
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JIANGXI XINDA KUANGYE ZIXUN FUWU YOUXIAN GONGSI
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北大道938号邮政编码:330030
电话:0791—5230580 传真:0791—5230580
江西省崇仁县相山镇浯漳村上南石场建筑用凝灰岩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要
评估机构: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崇仁县国土资源局
评估对象:江西省崇仁县相山镇浯漳村上南石场建筑用凝灰岩采矿权
评估目的:崇仁县国土资源局拟出让江西省崇仁县相山镇浯漳村上南石场建筑用凝灰岩采矿权,根据国家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需对该矿采矿权进行评估,为该矿采矿权出让及价款收缴提供参考意见。本项目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江西省崇仁县相山镇浯漳村上南石场建筑用凝灰岩采矿权”公平、合理、真实的价款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1年5月31日
评估日期: 2011年6月15日至2011年6月22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主要评估参数: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333);采矿方式为露采,采矿回采率为95%,;生产规模5万吨/年,,,即3年3个月;产品方案为建筑石料用凝灰岩原矿,产品矿山销售价格10元/吨(含税);%;折现率8%。
评估结论: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评定估算,确定
“江西省崇仁县相山镇浯漳村上南石场建筑用凝灰岩采矿权”,大写人民币肆万玖仟叁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规定,本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论无效,需重新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江西省崇仁县相山镇浯漳村上南石场建筑用凝灰岩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周雪桂):
项目负责人(张银华):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张银华、严如忠):
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目录
第一部分:报告正文
1
1
2
2
2
3
3
5
5
6
9
10
11
13
14
15
15
17
17
第二部分:报告附表
[附表1]:江西省崇仁县相山镇浯漳村上南石场建筑用凝灰岩采矿权评估价款估算表…………………………………………………………………………………18
[附表2]:江西省崇仁县相山镇浯漳村上南石场建筑用凝灰岩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19
第三部分:报告附件(见附件目录)
江西省崇仁县相山镇浯漳村上南石场建筑用凝灰岩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信达评报字[2011]第080号
受崇仁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成采矿权评估小组,根据国家有关采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对“江西省崇仁县相山镇浯漳村上南石场建筑用凝灰岩采矿权”进行了评估,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5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
本评估报告所用市场价值的定义是,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现谨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机构名称: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大道938号;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