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油市地震灾区流脑疫苗群体接种实施方案
“”汶川特大地震后,由于灾区群众集中安置板房,人口密度高、通风不良、居住拥挤,极易在地震灾区的托幼机构、学校、灾区群众集中安置点等人群密集地引发流脑传播和暴发。为做好地震灾区流脑疫苗群体接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减少流脑在本市流行和暴发,降低灾区高危人群罹患流脑的风险,保障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巩固大灾之后无大疫成果。
二、接种对象
流脑疫苗接种年龄为 2岁~15周岁,扩大免疫规划流脑疫苗接种已覆盖3周岁和6周岁,本次群体性接种2、4、5、7至15周岁,共计12个年龄组。接种1剂流脑A+C疫苗,接种率达95%。
三、接种时间
于2009年2月23日至3月6日完成全市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生的流脑疫苗免疫接种工作。
四、接种实施
(一)组织实施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卫生局全面负责流脑疫苗群体接种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冷链运转、安全接种、协调和监督评价工作。教体局负责学校、托幼机构流脑疫苗群体接种工作的组织、宣传工作。
(二)人员配备
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2-3名工作人员参与现场接种工作(至少有1名具备接种工作经验的人员)。本市在2009年2月18日之前完成对乡、村两级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
(三)接种方式及接种点设置
根据人群居住状况、医疗防疫人员和交通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可采取设立临时接种点和固定接种点的方式进行接种。临时接种点应设在灾民集中安置点、学校或托幼机构、临时医疗救治点等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各乡镇防保所预防接种门诊为固定接种点。接种点有醒目的标示或标记,接种点需配备有疫苗和稀释液的储存设备。疫苗的贮存运输应按照相应疫苗的冷链要求保存和运输。
(四)接种剂次、剂量、部位及途径
每人接种1剂次,,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消毒后皮下注射(按照说明书执行)。
(五)禁忌症
,抽风,脑部疾患及有过敏史者禁用。
,心脏病及活动性结核者禁用。
。
,再行接种。
五、接种要求
(一)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
(二)疫苗开启后切勿与消毒剂接触,酒精消毒须待干或用消毒干棉球擦拭后接种;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不清晰、有异物者均不可使用,疫苗瓶开封后,疫苗应在半小时内用完。
(三)接种前要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
(四)接种点必须配备肾上腺素等应急处置药品及药械。接种后注意观察,保证接种安全。
(五)各乡镇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流脑疫苗接种必要性和重要性,让全社会了解接种流脑疫苗的重要性和政府对灾区群众的关心和关爱,主动接受接种。
(六)对疑似或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市卫生局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按照《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行调查、处理、上报,避免发生不稳定因素。并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填写附表3,上报上级疾控中心。
(七)在接种的过程中,要对每名接种者按照附表1的内容做好接种记录,各乡镇卫生院每天将接种进度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完成后一周内汇总(附表2)上报,逐级汇总报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督导评估
市卫生局和教体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预防接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市疾控中心要在活动开展期间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接种现场督导和指导。
各乡镇应于2009年3月10日前对本辖区流脑疫苗接种情况进行快速评估,分别评估1个学校和2个临时安置点,每个点随机调查30名适龄儿童流脑疫苗接种情况,共调查90名儿童,填写表4并将调查结果上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汇总后逐级上报相关单位。
七、物质保障
流脑疫苗群体接种活动由中央补助地方扩大免疫规划项目对疫苗全部免费供给。
附:表1:江油市流脑A+C疫苗群体接种摸底登记表(接种点用)
表2:江油市流脑A+C疫苗群体性接种基本情况登记表
表3:江油市流脑A+C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表
表4:江油市流脑A+C疫苗群体接种评估调查表
表1:
江油市流脑A+C疫苗群体接种摸底登记表(接种点用)
接种地点:四川省市(州) 县(市) 乡(镇) 村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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