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湖南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试行)
为加强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保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及可及性,推动我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湘发[2006]11号)精神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卫生厅《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的意见》(湘财社〔2007〕13号)的规定,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督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水平,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核拨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为省卫生厅下发的《湖南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试行)》(湘
卫妇社发[2007]13号),考核方法参照《湖南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内容和方法》(见附件)。省卫生厅将根据国家和省确定的公共卫生重点工作任务,每年从《湖南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试行)》中选择下达年度考核的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考核对象:辖区内所有依法注册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考核方法和时间要求
(一)考核方法:采用自查、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时间要求:
自查时间要求:每年6月底和10月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别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所在地市辖区、县级市卫生局,市辖区、县级市卫生局汇总后报所在地市州卫生局,市州卫生局汇总后,分别于7月和11月的第一周内上报省卫生厅妇社处。
考核、抽查时间要求:市辖区、县级市卫生局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考核要在每年11月中旬前完成;市州卫生局对市辖区、县级市的考核在11月下旬前完成;省卫生厅抽查考核在12月底前完成。
四、考核结果
市辖区、县级市应将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考核结果将自动生效。考核发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减当年公共卫生补助经费。
五、有关要求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把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作为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并根据省卫生厅每年下达的社区公共卫生重点考核项目,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认真完成考核工作。
市辖区、县级市卫生局按照本考核办法的要求,具体负责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考核工作;市州
卫生局对市辖区、县级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抽查考核,省卫生厅对市州考核结果进行重点项目或指标的抽查。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成立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全面负责公共卫生工作,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的指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具体开展各项公共卫生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公共卫生任务。
附件:湖南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内容和方法
附件:
湖南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内容和方法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
一、社区诊断
社区
诊断
1、调查并掌握辖区居民总体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
2、针对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及危险因素,制定社区健康促进计划。
3、每4年开展一次社区诊断。
根据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原始资料,结合社区调查及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评估社区诊断报告质量。
二、健康档案与健康管理
1、建立居民家庭健康档案,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60%,其中,60岁以上已进行规范化管理的高血压和糖尿病病人、低保贫困人群建档率达到80%以上。
2、健康档案录入计算机,及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计算机动态管理率≥70%。
抽查家庭健康档案10户。查看相关统计资料。
查阅计算机管理记录。
对责任服务区内的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疾病人群进行健康管理,收集个人或某人群的健康状况及其工作、生活方式和居住环境等相关信息,评价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依据个人或人群的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设计健康管理方案。
查阅资料。
三、健康教育
1、普及卫生保健常识
1、围绕社区诊断,明确社区健康教育重点对象、主要内容及适宜方式,制定年度社区健康教育干预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辖区居民进行个体和群体的健康教育,通过咨询、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影音资料以及板报、橱窗等方式,开展预防保健常识、心理健康宣传,指导居民纠正不利于身心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3、配合开展免疫接种、精神卫生、预防性病和艾滋病、无偿献血、生殖健康、禁毒、慢病防治和控烟等主题宣传日活动及突发事件应对的宣传教育。
查阅相关资料。
看现场、查文字、图片和影像等宣教资料,并适量核实。
查看宣传资料,并适量核实。
三、健康教育
2、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健康教育
1、通过社区宣传、入户访谈等方式,对妇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