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欧盟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政府支持体系论文
.freelicro enterprise)的界定;,具体来说,在保持雇员人数的临界值不变的情况下,调高了年营业额/年度资产负债总额(见图1)。部分财务指标的变动,一方面是考虑到自1996年以来价格因素的变化,另一方面是考虑到生产效率的提高。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在新的界定框架当中,有更多的企业仍然能够享受到针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这样做对于扶助微型企业、拓展融资渠道、鼓励创新和研发有重要的作用。上述标准只设上限,各成员国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适当调低临界值。
二、欧盟金融工程项目
欧盟委员会将“金融工程”定义为利用公共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使之得到循环利用,并发挥杠杆作用,帮助企业取得私人部门的融资。金融工程所采用的融资支持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贷款、权益融资、夹层融资以及担保。在体制融资项目框架内,欧盟委员会鼓励成员国为中小企业开发多样化的公共金融工具。早在1987年,欧盟委员会建议采用政府资助的风险资本措施,2002年又推出了风险资本融资地区政策指南,其中载明使政府的融资支持效益最大化和影响最大化的融资技巧。金融工具而非拨款的使用,不但使公共部门能够收回他们的投资,而且增强了政府资源在引导可持续发展和创造就业方面的能力。
虽然金融工程在欧盟项目指南(2000-2006)当中受到明确的推介,欧盟体制基金会在风险基金项目上的支出占全部支出的比例还是相对较低。无疑,如果由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共同出资建立的金融工程公司进行投资,金融工程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会运行得更为有效率。最近,一项欧盟资助项目(2002-2004)——促进地方发展的金融工程:为地方和区域政府提供机会——由来自6个欧盟成员国的合作机构共同运作。该项目旨在向地方和区域政府以及企业发展促进机构推广最有效的创新金融工具的设计与使用,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解决金融工程资金使用的无效率问题。
该研究发现,大多数需求外部融资的企业都倾向于获得拨款或补贴,而许多政府官员对金融工具都缺乏理解能力和使用技巧,他们更不了解金融工程的运作方式以及金融工程的附加价值,如创造就业的能力,或帮助地方经济复苏的能力等等。总体上看,在项目实施的过程当中,成员国政府本身常常给欧盟体制基金会在金融工程上的投资制造障碍。多数情况下,成员国政府对体制基金,如欧洲地区发展基金、欧洲社会基金等造成习惯性(默许)限制。另一些情况下,给企业的直接拨款和补贴仍然是首选的金融工具。这些障碍很大程度上源于社会和就业部门对市场工具的不熟悉,缺乏对市场工具有效实施的策略。
作为项目的组成部分,项目参与国分享学习与实践的过程,而项目运作的经验与反馈则在整个欧洲范围内推广。英国是欧盟成员国当中首个系统地运用欧洲体制基金会来推动金融工程的国家,这得益于一份有关创建一个由国家资助的区域中小企业贷款和风险资本基金会的“预审”报告。在这份报告所产生的共识基础上,其他成员国也开始发起或考虑在相应的国家实施金融工程基金会,来克服自身对体制基金造成的障碍,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三、政府政策和融资工具:整体性推进
为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提供与之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金融工具和商业支持,对促进企业的持续增长和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