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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王明琼
015年9月12日
汇报人姓名
单/击/此/处/添/加/副/标/题/内/容
索赔是指由合同的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损失发生,无过错、无责任、不应承担风险的一方要求另一方补偿的一种经济行为。
与合同相比,已造成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引起的;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
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物价上涨
地震延误工期
异常恶劣天气影响工期
常见的索赔事件:
当事人违约,甲供材料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地质条件变化,图纸晚到、错误,工程复检时质量合格,一周内非承包商责任造成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等。
不可抗力:包括不可抗力期间和清理现场两个阶段,可分段讨论。不可抗力期间的工期可顺延,费用各自承担。工程实体的损坏、运进现场主体材料的损失、业主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属于业主承担。窝工费、施工方机械的损坏、周转性材料的损失、施工方人员的伤亡、施工方临建设施等属施工方承担。清理现场的工期和费用由业主承担。
共同延误情况下的工期与费用损失由责任事件发生在先者承担。
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理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出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应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应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四、索赔的内容
人工费的工作状态与窝工状态的区别;
包括工期与费用。
费用:一般是业主的责任,合理的费用可索赔。 特别说明:
工期:业主的责任且延误的时间超出其工作的总时差,超出部分可索赔;
注意:取费基数的选取。如果属于窝工或闲置状态只考虑合理的人、材、机、规费、税金,不计取管理费、利润;而工作状态则应计取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机械费先区分自有机械还是租赁机械,再分别计算机械费的工作状态与闲置状态。
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六、索赔对证据的要求
(1)真实性。
(2)全面性。
(3)关联性。
(4)及时性。
(5)具有法律证明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