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嵊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适用范围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政府防洪防旱指挥部
办事机构
各乡(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
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3 灾害分级
一般水旱灾害
较大水旱灾害
重大水旱灾害
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监测与检(巡)查
预防预警信息
预防预警行动
预警支持系统
5 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I级应急响应行动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信息报送与处理
指挥和调度
抢险救灾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社会动员与参与
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应急结束
6 应急保障
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技术保障
后勤保障
宣传、培训与演练
7 善后工作
救灾
救济救助
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水毁工程修复
环境保护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补偿机制
灾后机制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评估
8 附则
名词术语定义
管理与更新
奖励与责任追究
解释部门
实施时间
1 总则
编制目的
做好防范和处置因台风、暴雨、洪水、滑坡、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国家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嵊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民生至上。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人和自然和谐,给洪水以出路;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不断提升抗灾能力;坚持依法、科学防汛防台抗旱,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管理原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责任主体。市级各有关部门指导和督促各地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以市人武部、团市委、市武警中队、市预备役营突击队为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动员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坚持依法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防台抗旱的能力。
工作目标任务
确保曹娥江、新昌江、黄泽江、澄潭江嵊州段、长乐江、上东江、市区及重要集镇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小(二)型以上水库和主要水利工程在设计标准内安全度汛,确保避灾场所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干旱地区人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要,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台旱灾害及次生灾害带来的损失。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设立防洪防旱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防汛防旱领导小组,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市政府防洪防旱指挥部
市政府设立防洪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市防指组成
市防指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市人武部部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