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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医疗卫生乡村振兴工作总结
医疗卫生乡村振兴工作总结1
按照《xx县创建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三年行动计划暨20xx年实施方案》(清乡振组发〔20xx〕3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健康帮扶工作实际,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xx县创建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三年行动计划暨20xx年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我县创建3个示范乡镇和50个示范村(其中,示范样板村20个)。3个示范乡镇卫生院均能按照“清零达标”要求达标;50个示范村中,固定卫生室36所能按照“清零达标”要求达标,巡诊服务8个,乡镇卫生院所在地有6个。示范乡镇、村能够按照“基本医疗有保障”达到要求。
二、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工作计划,建立整改措施。
1、卫健委与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商,制定并印发了《xx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乡村振兴健康帮扶重点工作的通知》,下发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逐项给予落实。
2、制定并下发了《xx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各级督查、督导、调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xx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落实20xx年国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20xx年度盟市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文件,举一反三,对标制定了整改措施、确定了牵头股室、明确了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二)加强签约服务,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1、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户籍在我县的常住人口按照“应签尽签”的原则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入户摸排、随访,建立大病(30种)、重病、负担较重的慢性病(自负费用超过1万元/年)台账,于每月3日前上报县卫健委基层卫生股,基层卫生股汇总、审核后于每月5日前上报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便于精准识别因病致贫返贫监测户。
2、组建了16个县、乡、村三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按照县医院每季度深入基层不低于一次(其中,全年残疾人和卧床不起患者服务率达到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入基层不低于每月一次(其中,每季度残疾人和卧床不起患者服务率达到100%),村卫生室、服务站按照随叫随到的原则,进行长期处方、出诊、家庭病床、慢性病随访、老年人管理、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履约服务。按照“应签尽签”,签约易返贫致贫重点检测对象7073人,签约率100%。按照“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的原则,累计慢性病履约3807人次,帮助代购药品66人次。县医院配合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所有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边缘易致贫人员、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18xx人进行了“两病”认定。
(三)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人才服务乡村零距离。
1、县医疗集团根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情况,长期派驻了10名工作人员,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管理,有效缓解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足的问题。
2、从县级医疗机构抽调临床、中医、检验、超声、放射等35名专业技术人员和医保、医教、财务、药械、信息、护理、院感、公卫、行政、后勤、质量管理和花粉监测10名管理培训人员,组建了9个对口帮扶团队,与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对口帮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需求,服务基层。
3、持续加强“名医工作室”和“中医馆”建设,提高基层服务水平。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建立了“名医工作室”和“中医馆”,县卫健委统一规划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医工作室”和“中医馆”的坐诊专家,制定了专家服务补助。上半年累计专家出诊xxx人次,接诊1448人次,开具处方1017人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围绕实现农村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目标,继续巩固卫生院(室)“清零达标”成果,常见病、多发病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建立健全常态化全员人口签约服务机制,推动健康帮扶工作的有效落实。重点打造示范样板村,总结经验,逐步向全县推广。
医疗卫生乡村振兴工作总结2
县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蓬溪县委蓬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xx年“三农”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蓬委发〔20xx〕1号),对照20xx年乡村振兴先进县考核指标细则,坚定履行医保部门的职责使命,现将20xx年上半年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参保,应保尽保。、重度精神病人、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75%比例给予定额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人口参加20xx年居民医保费用,按我市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的75%进行资助,确保我县20xx年度重点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截至目前,全县共有463927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其中:一般居民397816人、优抚对象2310人、重度精神病人2669人、重度残疾6532人、特困人员4818人、低保对象7325人、监测对象912人、脱贫人口41545人。城乡居民征收期结束后,我局与乡村振兴、残联、民政、卫健等部门建立了重点人员动态调整信息联系机制,相关部门定期以公函的形式向我局推送人员调整信息,保障新增监测户、特困低保对象等重点人员应保尽保。
(二)动态监测,防止返贫。依托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做好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监测,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机制,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实施动态监测、主动发现、信息共享、精准帮扶。我局明确专人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个人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50%的人员信息,定期推送至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截至5月13日,。同时,为确保新增监测户精准识别,我局根据职能职责查询拟新增监测户家庭成员是否有过度医疗治疗、超范围使用报销名录范围之外营养类药物、进口类药物和进口类材料,并及时反馈给县乡村振兴局。
(三)落实政策,保障待遇。分类调整医疗保障扶贫倾斜政策。坚持基本标准,综合发挥“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功能。基本医保实施公平普惠保障政策。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基础上,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实施倾斜支付,取消基本医保倾斜支付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截至20xx年6月12日,我县参保城乡居民住院报销40817人次,其中:,,医疗救助7751人次,;门诊慢特病报销45455人次,其中:,,医疗救助1149人次,;享受“两病”(糖尿病和高血压)13753人次,。县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高于70%。
(四)优化服务,经办下沉。大力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5月1日取消省内异地就医临时备案,对明确身份标识的困难群众的住院费用实行市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重点加强农村地区经办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医保服务事项进驻基层便民服务中心,4月18日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机构开展入驻事项办理试运行。
(五)控费节流,守好基金。与全县177家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医保协议进行总额控费管理。积极推进DRGs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xx年1月我县33家定点医疗机构正式启动DRGs医保支付,20xx年4月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辖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全面自查20xx年1月1日以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
二、存在的问题
医保报销比例政策调整后,部分患重病的低收入脱贫户医疗负担加重,有的自付费用已接近全部家庭收入,返贫风险增加。
三、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不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连接,切实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医疗卫生乡村振兴工作总结3
20xx年成武县医保局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紧紧围绕“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不摘要求,继续落实好贫困人员的全员参保、参保补贴、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和慢性病卡办理绿色通道等,切实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负担,助推成武乡村振兴。
一、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情况
1、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保
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总体要求,确保贫困人员享有基本医疗保障。20xx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结束后,县医疗保障局及时与县扶贫办沟通,通过与扶贫部门贫困人员信息进行比对筛查,筛查出贫困人员未参保名单;通过召开镇街医保部门负责人会议,将未参保贫困人员名单发给镇街医保部门,并进行详细安排部署,一是对未参保贫困人员逐人摸排,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认真排查未参保原因,积极动员贫困人员及时参保;二是建立全县贫困人员未参保台账,掌握贫困人员异地参保情况;三是根据贫困人员动态调整数据,抓好新识别贫困人员和即时帮扶贫困人员等新纳入人员参保缴费落实。截止年底,全县监测帮扶户469人、脱贫享受政策户46362人已全部参保,同时要求异地参保人员和参加职工医保人员提供佐证材料、建立参保缴费台账。
2、落实贫困人员基本医保定额补贴政策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落实的分工方案》的通知(菏办发42号)规定“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其补助标准不高于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全力资助贫困人员参保缴费。
20xx年度全县特困人员3208人,按每人280元全额补贴,共补贴898240元,已于20xx年12月28日直接划转税务专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47175人、低保14443人,经与特困人员、计生优待家庭、优抚对象等政府全额资助参保补贴人员筛重比对后,建档立卡贫困户42717人、低保5826人按每人85元进行补贴,已于20xx年12月30日按镇(街)将应补贴资金划转至镇(街)财政专户,由镇(街)财政部门发放到每一个贫困人员银行账户。
3、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提高贫困人口满意度
依据扶贫办年初提供的贫困人口名册,在医保系统做好贫困人员属性标识,把所有贫困人口在系统标识为“精准扶贫人员”,在医疗救助系统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标识到位;贫困人员就医报销时,医保系统自动识别身份并按医保倾斜政策即时结算,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再救助在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已实现六重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出院结算只需要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切实减轻贫困人员负担;20xx年贫困人员共计报销146741人次,,,,医疗救助、。
4、门诊慢性病卡办理有序开展
为方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办理门诊慢性病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减轻贫困人员门诊就医负担,继续执行贫困人员慢性病卡办理绿色通道,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贫困人员随时申报、随时办理、即时享受待遇。截止12月底,共计为全县贫困人员办理慢性病卡31258张。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1、根据贫困人员动态调整数据,抓好新识别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落实,确保贫困人员全员参保。
2、随时与县乡村振兴局沟通,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调整名单(包括扶贫监测对象和新识别贫困人员、调整的贫困人员),及时将扶贫监测对象和新识别贫困人员在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系统进行标识,将调整出的贫困人员清除相对应标识,确保贫困人员能及时、准确享受到医疗扶贫政策。
三、调研主要问题排查情况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导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迅速行动,对照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开展拉网式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1、过度保障政策排查。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若干政策》(鲁医保发〔20xx〕56号)文件规定,治理调整医保扶贫领域过度保障政策,科学合理设定医保帮扶对象待遇保障标准,坚决杜绝个人零自负、突破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三项制度外叠床架屋和取消大病保险起付线等过度保障问题,稳妥将脱贫攻坚期其他制度性医疗保障扶贫措施并入医疗救助。市医疗保障局已于20xx年元月1日将医保报销系统按照省局要求调整完成。
2、参保信息排查。根据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的监测帮扶户和脱贫享受政策户名单,与医保报销系统20xx年度参保人员名单进行信息比对,确保贫困人员全部录入系统并完成缴费。
3、医保参保资助排查。根据鲁医保发〔20xx〕56号文件规定“统筹完善居民医保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补贴,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补贴”脱贫攻坚过渡期内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资助参保,不低于个人缴费的30%;我市统一按照30%的比例给予资助,切实减轻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
20xx年度全县特困人员3419人,按每人320元全额补贴,共补贴898240元,已于20xx年12月28日直接划转税务专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46013人,经与特困人员、计生优待家庭、优抚对象等政府全额资助参保补贴人员筛重比对后,建档立卡贫困户41531人按每人96元进行补贴,已于20xx年12月30日按镇(街)将应补贴资金划转至镇(街)财政专户,由镇(街)财政部门发放到每一个贫困人员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