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打井施工合同
甲方:安县新盛供水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打井施工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
安县花荄,甲方指定处
二、工程项目及相关要求
1、施工项目:深水水井壹眼,井深度为地面向下 M。
2、尺寸要求:井管外径:500MM ; 井出水口径:380MM。
3、材料选用:管材为水泥管。
4、技术要求:保证枯水期正常用水,并出水量为 M³/小时。
三、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为日历天数天, 年月日前交工。
四、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为元/每进深米
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此款为进深米的费用,如果井深增减,据实结算)
以上总价款为甲方应付给乙方的费用,含工程水泥管主材料费、辅助材料费、人工费、运杂费等全部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打井工人及打井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
2、乙方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将工程款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工程结算款以人民币现金的方式支付。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条款的, 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做为违约金,并还应承担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