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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治理工作方案优秀1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按照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指导意 见》(粤办函[20xx) 285号)要求,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 行动,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 力全面乡村振兴,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三农〃领 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部署,结合省攻坚指导意见及深圳市农 村生活污水治理实际情况,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 行率和村民满意率为目标,科学选择合理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提高 治理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机制,通过 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全面提升设施运维保障能力和污水治理水平,探 索建立符合我市城镇化水平高、人口回流比高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农 村生活污水治理及长效运维管理模式,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分区指导、突出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分区域、分重点、 分批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集中区域、群众反映强烈及 国考断面周边区域的自然村优先开展治理。
。20xx年深圳市农村污水治理率达 100%后,全年度运维资金预计约
(具体以实际运维情况 为准)。为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要加强资金保障,在坚决遏制地方政 府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多渠道筹措资金。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要统筹用好各类财政资金,保障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要统筹用好涉农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等, 结合自身财力适当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要建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库,积极鼓励相关部门申报上级涉农资金及各 类生态专项资金;要研究通过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 作。
二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各地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优先引 导企业、乡贤通过赞助、冠名等方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于符 合市场化经营性的项目,鼓励市场主体申请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中长 期低息贷款用于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性项目。
三是探索推行使用者付费运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镇综合考虑当 地集体经济状况、污水处理成本、使用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付费标准,研究考虑将污水处理成本纳入供水或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中o 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将付费事项纳入村规民约。
(四)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多元化的监督考核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乡村 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 干部综合考核等重要内容,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畅通监督渠道与问 题反馈机制,鼓励多元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五)加强宣传引导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宣传教育,宣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知 识、黑臭水体鉴别和防控知识,增强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村 民生活污水排放行为;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宣传和信息公开,充 分发挥镇、村级组织作用;入村、入户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激发村民主体意识,调动农村参与生活污水治理的积极性,保障村民 的决策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污水治理工作方案优秀2
为了加快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步伐,减少县城生活污水 对黄河水质的污染,促进县城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县委、县 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及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适度超前、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以治 理城区生活污水为重点,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配套功 能,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解决环保问题,实现节能减排,推进生态 建设。
二、建设目标及内容
紧紧抓住污水处理厂被列为国家扶持建设项目,加大城市基础设 施建设投入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 千方百计加快进度,完成项目投资xx万元,确保在XX年XX月底前建 成污水处理厂,年底前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至县城主管道xxKMo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县城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建设 步伐,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项目 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 在
XXX,具体负责项目协调、组织、实施。
(二)注重资金调度,建立补偿机制
,出台XXX污水处理费征收、使 用和管理办法,建立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统筹整合城维费、排污费、 水资源费等各种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建立财政补贴机制,保证合理 的投资回报,确保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强化质量管理,加快工程进度
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建设 质量和资金的合理使用,做到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健全质量三 级管理网络,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和进度任务落 实。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建立项目监管机制,明确工程建设 目标、时间节点,加大工程监管力度,监理、质检站与项目业主同时 到位,确保工程建设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建立项目专项跟踪督查机制, 形成定期督办、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因工作失误、推诿扯皮造成项目受损或延误的,按照规定追究相
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污水治理工作方案优秀3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的决策部署,进一 步巩固、提升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加快补齐短板,改善农村 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 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
(20xx-20xx年)的通知》(闽 政办(20xx〕28号)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 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泉政办[20xx) 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 会精神,坚持属地主责、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市场运作 的原则,分年度推进实施全县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为持续 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20xx年至20xx年,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主体,完成 优选或组建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投、建、管、 运〃,实行专业化建设企业化管理;分年度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 理。按提升治理要求,采用纳厂或集中方式治理村庄,三格化粪池尾 水、厨房废水、洗涤废水等三股污水须全收集处理;采用分散治理村 庄,三格化粪池尾水须按要求排入林地农田消纳。完成提升治理的村 庄,通过“纳厂、集中、分散〃实现污水治理的总户数须占该村庄常住
户数90%以上。
力争到20xx年,全县完成提升治理村庄167个,全县农村生活 污水治理率达到80%以上,设施稳定运行率达95%以上。完成转型融 合城郊类、集聚提升中心类、保护开发特色类村庄,优先治理环境问 题突出、乡村振兴试点等七类重点村庄提升治理。
二、重点任务
(一)策划年度任务。充分应用《永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 规划(20xx-20xx年)》《永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合理制定各年度计划,策划生成年度项目清单整体打 包立项,统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依法优化项目审批事项,积极申报 省级与中央资金项目储备库。重点针对大溪桥国控断面水质提升、试 点乡镇项目建设等工作,推进试点乡镇及蓬壶镇、达埔镇等大溪桥上 游区域农污项目建设工作。每年10月15日前生成下一年度的,农村 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每年3月15日前向县农污办报送年度项目 清单。(县农污办牵头,县自然资源局、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 公司,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
(二)实施精准治理。优先提升存量,对已建处理站或主干管的 村庄,分批实施提升治理,整修处理设施,完善收集管网敷设,农户 三格化粪池尾水、厨房废水、洗涤废水等三股污水全收集处理,提高 接户率。稳步建设增量,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纳厂、集中、分散〃等 技术路线,优选经济适用、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工艺设备, 防止设施规模脱离实际需求。强化资源化利用,鼓励集中式污水处理 设施尾水回用于绿化、景观、灌溉等,实现农业农村水资源的良性循 环。(县农污办、县农业农村局、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 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
(三)规范建设运维。做好项目前期,落实“一村一设计〃,逐村 逐户现场踏勘、合理设计,确定厂站选址,绘制勘测定界图。以县为 单位,将治理项目整体打包、统一报批相关审批手续,支持采取容缺 受理、告知承诺等措施,依法优化项目审批事项。坚持“一次建设、 长久使用〃,严格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依法依规办理基建手续,强 化施工过程各责任主体质量监管,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等主要建设材 料由业主统一招标采购。严把工程验收,由县农污办牵头相关部门组 成验收小组进行竣工验收,提升治理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档案〃,存档 备查。规范设施运维。承担日常运维的单位要成立专班、指派专人, 对处理设施及管网进行日常养护、定期巡查,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设 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县农污办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发改 局、住建局、城管局、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各乡镇政府 等按职责分工)
(四)提升治理水平。坚持”规划、设计、建设、运维〃统筹考虑, 与农村道路、河道整治、环境治理等项目协同建设,与城镇(含乡镇) 污水厂网建设、农村户厕及农村公厕改造协同推进。20xx年7月底前 出台试点方案,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机制体制探索实践,推进 试点示范工程,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和模式(县农污 办牵头,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永春生态环境局,桃
溪水利公司,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
(五)推行共治共享。加强基层协管力量,将农村污水处理站及 管网的日常巡查纳入乡镇综合执法、村级协管队伍、河道专管员的工 作范畴,加强巡查力度。发挥村级组织力量,将农污工作纳入村规民 约,加强对受益主体农户的宣传引导,引导农户配合接户管、房前屋 后收集管道、检查井建设。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 乡贤、农村“五老〃等力量,监督项目建设和运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 作用,加强政策解读、案例宣传和问题曝光。(县农污办牵头,永春 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宣传部、各乡镇政府等配合)
(六)构建长效机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创新智慧监管模式, 统筹建设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任务在线调度管 理、问题及时转办督办、整改限期落实反馈。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 常态化开展成效评估、明察暗访、企业信用评价。以污水收集率、出 水达标率为重点,每季度或每半年开展成效考核,实行以效付费。(县 农污办牵头,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各乡镇政府等配合)
(七)探索试点任务。根据《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 (20xx-20xx年)要求,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区域一体化、项 目建管一体化、城乡水务一体化等机制,创新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尾 水及污泥资源化利用、村庄人口潮汐现象治理适用模式、山区地区适 用处理技术工艺。(县农污办牵头,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 各乡镇政府等配合)
三、实施模式
(A)完善建管机制
确定实施主体。确定永春县桃溪水利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我
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主体;积极与省内具有投融资能力、项 目运营能力及相关经验的国有企业洽谈、合作;积极推进合资公司组 建工作,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含厂站及管网)项目“投、建、 管、运〃。(县农污办牵头,永春生态环境局、发改局、财政局、城管 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
稳步推进一体化。坚持建管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城乡一体化, 统筹考虑区域协同搭配、收益平衡,鼓励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镇 污水处理、城乡供水整体打包给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建设运维。对接入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村庄污水管网与城镇污水管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日常运维鼓励由城镇污水厂网运维单位统一负责,运维费用按相应渠 道保障。(县农污办、永春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城管局、水利局按 职责分工)
推进资产整合。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依法依规、分类分步推 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资产整合,逐步实现由同一公司负责。对产 权及经营权属于集体或国有的,通过转让、租赁、作价入股、委托代 管、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对其他情形的,鼓励通过作价入股、兼并 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回购,或待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实施整合。在资 产整合过程中要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县农污办牵头,县 财政局、永春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 分工)
(九)强化资金保障
落实财政资金。县财政应按市行动方案下达的年度任务,审核县
农污办提出县级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资金需求,统筹安排资金拼盘。 各有关部门按上级要求申报纳入上级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农村 环境整治资金、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县财政 优先使用好省、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资金;统筹安排和使用土地 出让收益、晋江洛阳江流域补偿资金、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等 涉农、涉水资金,优先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维。其中 %、流域补偿金不低于10%o (县财政局牵头, 县农业农村局、永春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配合)
拓宽筹资渠道。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和注入投资项目资本金相结合 的方法筹集建设资金。实行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由上级 补助、县财政安排、专业公司参与方出资、可用于项目资本金的专项 债等构成,债务性资金通过符合规定的银行融资,申请政府性基金、 专项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县财政局、发改局、永春生态环境局、 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行使用者付费。综合考虑污水处理成本、使用者承受能力等因 素,稳步推行使用者付费,引导和支持村级组织将付费事项纳入村规 民约,逐步推进有条件的地区依托供水公司收取污水处理费。建立财 政补贴与使用者付费的合理分担机制,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污水 治理,对污水处理费未能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期间,县财政给予一定补 助。(县农污办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永春生态环境局、农业农
村局、城管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十)优化审批手续
将全县治理项目整体打包、统一报批相关审批手续,支持采取容 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措施,依法优化项目审批事项。全县整合,逐村 确定厂站选址,绘制勘测定界图,统一上报调整用地性质,成熟一批、 上报一批。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单列审批。(县发改局、自 然资源局、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永春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
(十一)强化成效管理
创新智慧监管模式,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监管系统,依托 福建省生态云平台"绿盈乡村〃模块,统一建档落图,运用5G传输、 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实现设施远程监控;实现在线及人工监测监控数 据传输至省生态云平台。(县农污办牵头,永春生态环境局、城管局、 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