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疗事故的处理
大余县人民医院尹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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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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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分级
一级: 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二级: 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 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四级: 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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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
:行政部门、医患双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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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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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举证倒置
2001年12月6曰发布司法解释
因医疗行为致人损害的诉讼,由被告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医疗过失负举证责任,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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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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