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该【劳动合同法及典型案例分析公开课获奖课件赛课一等奖课件 】是由【读书之乐】上传分享,文档一共【39】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劳动合同法及典型案例分析公开课获奖课件赛课一等奖课件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韦超新,区总工会副部长、律师,区劳动厅仲裁员、法学硕士。 广西维护职工权益十佳法律工作者”;“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广西优秀劳动仲裁员、全国普法先进个人。
擅长处理企业改制、职工安顿 、劳动争议等法律事务。指导过20多家企业完善制度。曾参与广西xx厂670名职工争议案、广西xx企业52名职工社保案等 50多起案件的仲裁审理;参与某企业1000多名员工罢工案等20多起重大案件的处理;参与广西最低工资原则的制订;参与《广西实行〈工伤保险条例〉措施》、《广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程序规定》等30多部地措施规、政策的制订,是《广西实行〈工会法〉措施》《广西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立法中)的重要起草人。
劳动协议法及经典案例分析
一、劳动协议法实行中常见的风险及防备
(一)劳动协议签订时常见的风险及防备
1、不签订劳动协议的风险
2、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劳动协议(劳动协议期限的种类)
1、劳动协议签订的形式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协议。
不签订协议要支付两倍工资
《劳动法协议法》
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曰起超过一种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协议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协议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曰起签订;最迟不超过一种月。
3、劳动合同的期限
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
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协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签订劳动协议的,除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协议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持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协议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协议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持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局限性十年的;    (三)持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协议,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协议的。
协议签订时其他常见风险
一、没有依法建立职工名册
二、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规定提供担保。三、先试用,再签协议,或试用期过长。
四、没有约定保密协议或培训条款
风险防备:
1、按规定期间、形式和内容签订劳动协议
2、符合签订无固定期的,应当依法签订
3、按规定填写职工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