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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管理规定4705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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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管理规定4705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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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公司名称
丹卓丽(中国)美发总部
文件编号
TZ-HR-010
版本/修改号
A/0
文件名称
出差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
2010-07-10
页次
第1页/共 2 页
编写
审核
批准
【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
【内容】
出差的界定
凡因公事需要外出半个工作日或以上者均界定为出差。
出差当日12:00前出发按一天计算;
出差当日12:00后出发按半天计算;
出差当日12:00前返回按半天计算;
出差当日12:00后返回按一天计算。
二、出差审批程序与权限
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行程及工作计划表》,往公司总部其他分支机构等地出差者应填写《员工外派工作联络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出差两天以内者,审批程序与权限如下:
:报请董事长审批-交行政部
:报请总经理/董事长审批-交行政部
:经部门经理/总监签字批准-报请总经理审批-交行政部
: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报请总经理审批-交行政部
2、出差两天以上(含两天)者,审批程序与权限如下:
一律经直接领导签字批准-报请总经理/董事长审批-交行政部
3、凡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出差的,一律记作旷工处理;按照1:3的比例乐捐薪资。
三、 出差管理细则
1、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2、外地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3、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必须乘坐飞机的需报请董事长审核批准。
公司名称
丹卓丽(中国)美发总部
文件编号
TZ-HR-010
版本/修改号
A/0
文件名称
出差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
2010-07-10
页次
第2页/共 3 页
四、出差费用标准与补贴
出差费用标准: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具体标准见表10-1。
项目
职位
交通费用
食宿补贴
通讯补贴
业务等其他人员
实报
80元/天
5元/天
,只含市-市间交通费;
出差补贴含交通、食宿以外的所有补贴项目;
此标准只适用于外地出差,不用于本市出差。
,搭乘飞机的一律按火车票票值报销;
因公必须搭乘飞机的,需提前提交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方可予以报销。
,规定以外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特殊情况需要报销规定以外费用的,必须提请总经理/董事长审批方可予以报销。
五、出差费用预支、核销程序
1、出差费用预支
因公出差的人员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可凭已审批的《出差行程及工作计划表》至财务处按规定办理预支手续,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50%。如有特殊情况需预支超过核准金额50%者,或因公出差时间延长而需再次预支出差费用的,需报请总经理/董事长特批,财务方可为其办理预支手续。
2、出差费用核销
,3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差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