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心理咨询师考核标准
二级心理咨询师综合评审
一、由省级鉴定中心组织实施
二、综合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01、省级鉴定中心根据申请答辩人数成立若干个综合评审委员会,并填写综合评审委员会专家登记表报部鉴定中心备案。02、每个答辩小组有三名成员,主考、副考各一名,秘书一名,秘书负责答辩过程的记录工作。03、所有综合评审委员会委员必须参加省级鉴定中心按照有关要求统一组织的考评员培训,具备心理学、临床心理学、精神医学专业的副高级以上职称。04、综合评审的组织和考务管理由省级鉴定中心按照有关要求统一组织管理。
三、评审程序、内容与范围
01、文章内容评定
文章是指考生提交的案例报告1个,个人分析报告或
研究报告1个。
1)由综合评审委员会委员独立对文章内容进行评定,
将评定结果填入综合评审评分表中的文章内容部分,
同时填写相应的答辩问题。
2)原则上文章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答辩。
02、答辩的主要程序和要求
1)答辩由综合评审委员会主席主持。
2)答辩人简要报告文章的内容,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答辩委员进行提问,答辩人当场作答,答辩时间
不超过20分钟。
4)答辩人回避,答辩委员分别将评定项目成绩填入
综合评审评分表(附表4中的文章答辩部分),综合
评审委员会秘书汇总评分表。
三、评审程序、内容与范围
02、答辩的主要程序和要求
5)考生两篇文章答辩部分的成绩占综合评审总成
绩中的60分,每篇文章各为30分。由综合评审委员
会中每位成员评定的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得出综合评
审成绩,每篇文章的评定成绩必须达到两条标准:
占综合评审委员会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评分
合格(≥18分);
平均分合格(≥18分),方能算作合格。
三、评审程序、内容与范围
03、成绩统计与上报
1)成绩统计要求
①综合评审委员会委员对考生文章内容进行评定
后,由省级鉴定中心负责登记汇总考生文章内容
评定成绩,并在统考之前公布参加综合评审人员
的名单。
②综合评审委员会委员对考生文章的评分表和文
章由省厅统一封存保管,待考生文章答辩时使用。
三、评审程序、内容与范围
03、成绩统计与上报
③考生综合评审结束后,由省级鉴定中心负责考生
综合评审成绩的登记汇总工作并统计考生综合评定
情况。省级鉴定中心保存考生文章、综合评审委员
会委员对考生的评分表和综合评审成绩登记汇总表。
④综合评审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评审部分原始配分
为100分;
综合评审成绩=文章1内容成绩+文章1答辩成绩+文
章2内容成绩+文章2答辩成绩
三、评审程序、内容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