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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英语思维与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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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英语思维与语法
英语思维与英语语法
语言是人类思维的载体,语言表达本质上是一种思维的表达,即所谓“言传心声".我觉得在这一点上,无论英语还是汉语,都是一个“听音”或者“辨形”来达到“会意",如果只是死记单词,而没有训练出良好的英语思维,那么我们学到的充其量不过是英文这种文字(word)或文本(text),而不是作为思想表达工具的英语这门语言(language).从我描粗的这三个英文词汇上,经过我的解释说明,学生可以很好地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但是如果没有了精炼易懂的解释,让一个习惯于机械地背单词的学生去分辨,起码在我所接触到的学生当中,很有一部分人不是很清晰。这里涉及到词汇的学习和教法,在本文中就不再赘述。我所要强调的是,书面上的英语文字,如果我们不能掌握其背后的思维规律,那终究不是活生生的交际语言,这就犹如一个“植物人”,虽然有人的生命,但不能成为有着思维表达的正常人.
那么何谓英语思维?人人都知道用英文思维的重要性,但却没有人告诉我们到底如何用英文思维?其实,从语言本身去分析,这个问题就变得非常简单了。,首先要能发出声音,即语音;其次,还需要有记录声音的符号,即词汇。,真正意义上的语言都离不开这三要素:语音、词汇、语法。语言作为思维的载体,而语法作为一种语言表达规律的归纳和总结,必然集中体现了该种语言的思维模式!因此毫无疑问,英语思维的训练必然落到了语法的身上!从这个意义上讲,语法即是思维,用英语思维,即是用英语语法思维。
以下我们来看看在具体的实例中,语法等同于思维的体现和分析:
Excuse me! 对不起! 按照汉语的翻译应该是 劳驾您了,不好意思了. 既然是劳驾您了,应该是 excuse you! 似乎才更加合理些,为何使用了me呢?这得从英语国家的一个思维习惯(为什么英语国家是这样的思维习惯,在资料库中的《为什么一定要学英语》一文中关于英语发展史的篇章有阐述)来说,他们的表达重点不是汉语的“劳驾您了”就到此结束,而是重点在于对自己的影响上面,翻译过来就是 劳驾您了(请您请原谅我的打扰,谢谢)。重在 原谅自己。 于是,用了me,这是宾语的形式。
  
  我们既然看到了me的使用,可能疑问为何不用I , 为什么有宾格和主格的划分。这要从发音(语音对于语法规则的形成的影响。在英语语音学和语用学中有分别的阐述,我在此将其通过例子结合起来)说起。由于表示人称的代词 I HE SHE IT 等 使用量非常频繁,在长久的使用过程中,同一个单词的发音,放在句首和放在末尾读起来顺口和拗口的感觉上有着明显的不同。
  Excuse I! 这个音就不好发,读起来拗口,发明一个宾格me,于是乎 Excuse me! 则显得顺畅了许多,因为m的发音是一个鼻音,在句子的最后发一个鼻音m引发的音会很舒服.
  
  同理,HE 的宾格 him,也是一个鼻音m结尾的词。我们在发HIM 的时候,最后的m是个鼻音,嘴巴在逐渐变小,最后完全闭合,由鼻腔发音。
  
  可是,反过来就不行,要是英语中把主格和宾格调转,可以想象,把me him her 放在句首做主语使用,那个发音读起来就很不顺口。
  
  类似的,还可以引出 am is are 的划分出来。 Am 是个鼻音结束的单词。由于放在 I 的后面表示 是,有个缩写形式为 I’m, 我们感觉一下,最后发音只发一个鼻音m, ,you're 大发音为 ju: r ,最后的音以一个卷舌的r结束,也很流畅。 He 的 BE动词要使用IS ,也是类似的。
  
  于是,通过对语音的分析和研究,我们可以从这个角度对学生进行基本语法规则的传授:我的 是 要用AM, 他的 是 要用IS, 你的 是 要用 are.(在此通过例子,基于对语法规则的理解进行了一些授课教法上的发散,即技巧上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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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形式与意义用法
以上说到,应该把语法当作思维规律来理解,因为思维是灵活的,“死规则"转化为“活思维"呢?这就需要搞清楚学习语法规则应该包括哪些方面内容.
我们知道,词汇除了有发音外,还包括形式(即单词的拼写形式)、意义(即单词的含义)和用法(即单词的用法)。语法也有形式(form)、意义(meaning)和用法(usage)这三方面:
形式:就是某个语法结构是怎样构成的。比如“现在完成进行时”的构成形式是have been doing。这是使用语法规则的起点,即首先要做到能够准确地构造某个语法结构,这是语法结构的准确性问题。
意义:就是某个语法结构表达什么意义。比如“现在完成进行时”可以表示“一个活动从过去一直延续到现在说话时刻”这样的含义,这就是现在完成时态这一结构所具备的语法意义。由此我们看到,特定意义一般是对应于特定结构形式的,或者说,特定的结构形式能够表达特定的意义(Particular forms will express their particular meanings)。这是关于语法结构的表意性问题。对于一个句子,它的含义不仅仅是来自于句中所使用的词汇的含义,而是还有来自于其中特定语法结构所含有的语法意义。
以上两点也是大部分学生重点记忆的内容。
用法:就是关于何时/为什么使用某一语法结构的问题。这与在实际交流中的语境有关系,即在什么样的语境中,采用何种语法结构来表达特定的意义才合适,这是有关语法结构的合适性问题。意义和用法是密切相关的,有时难以严格界定。
用一句话来概括三者间的关系就是:英语学习者要能够准确地、有意义地、,才能够真正灵活使用语法规则,并进而在思维这样的高度来使用英语。
来看下面这句话:
(1)I have been coming to Beijing for fourteen years.
该如何准确理解其含义呢?看完这句话,对于它的意思,大部分学生的第一反应是:
(2)我来北京有14年了。
:“我到北京一路上走了14年”。相信只要学过英语的人都应该认识上句中的每一个单词,并且对其中的语法结构have been coming都知道是“现在完成进行时态”,尽管如此,但依然不知道这句话真正所要表达的意义是:
(3)在过去这14年当中,我常常来北京。
这就是说,在14年期间,我多次“重复”来北京,而不是一直在北京住了14年。由此可见,知道语法结构的形式并不一定就懂得语法结构的意义。所以在语法的教学中,我们不妨多收集这样的例子,展示给学生,进行深入分析和讲解,目的在于,引导学生认识到,记住语法的结构形式和意义只是第一步,更关键的是要了解和掌握语法结构它为什么要这样组合,有什么特殊的理解和含义。如果我们能在语法的教学中有这样的引导意识,能深入到这样的层面,就能真正地帮助学生学好语法.
至于这个例子,这里的have been coming在英文里表示的是一个重复的活动,具体来说:用短暂动词(如come)的完成进行时(如have been coming)来表示到目前为止的一段时间内重复发生的动作。
下面把这个句子稍加改动,说成:
(4)I have been coming to Beijing fourteen times。*
显然这里说话人是想表达“我来北京有十四次了”这样的意思。这样对吗?这也不对。为什么?因为现在完成进行时态在表示重复活动时,不能说明具体的次数,比如这里的“十四次”。这就属于知道have been coming形式(是现在完成进行时态)和意义(表示重复活动),但并没有真正掌握其用法,即不知道如何恰当地使用完成进行时态来表达重复意义。由此可见,知道语法结构的正确构造形式以及所能表达的意义,但并不一定就保证能够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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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语法书和语法教学往往只强调结构形式,告诉学生如何构造出形式正确的英语句子;老师上课列举的例句,目的主要是为了让学生重点掌握句子构造的形式,很少把例句的真正意义及其所使用的语境交待给学生,因而学生对这些句子不知道该如何恰当地使用。这样就致使学生学到的只是一些句子“标本”,是毫无生命的死句子,而不是鲜活的交际语言。
句子与语境
在上文谈到了语法结构的形式、意义和用法的问题。其中用法问题往往与语言环境密切相关。我们知道,在真实的语言交际过程中,任何一个句子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有一个赖以生存的语境。甚至有时候,语境决定了一个句子真正要表达的意思(这是语用学研究的范畴)。比如下面这个对白是发生在一位父亲与自己女儿的男朋友之间:
(1)Father: Do you drink?
Young Man: No, thanks, I’m cool.
Father: I'm not offering; I’m asking IF you drink. Do you think I'd offer alcohol to teenage drivers taking my daughter out?
这位父亲问他女儿的男朋友(其正准备开车带他女儿出门)〈背景和语境>:Do you drink?他真正的意思是问这个年轻男子是否有饮酒的习惯,即是在询问情况(request for information),而不是问他现在想不想喝酒,即不是在提议(not an offer)。这就是语境对于句子意思的重要影响.
所以,在讲解某个语法规则时,我们不仅要告诉学生这个语法规则是什么,还要告诉学生这个规则背后的为什么以及如何使用这个规则;在举例时,不仅把句子的含义通过中文译文来告诉学生,还向学生展现这个句子所使用的语境,或者是通过给出对话或短文来为例句提供一个完整的语境,这样就使得学生能够充分理解所学到的每个例句在十分具体的交际中如何使用。
比如对于That was fun这个句子,我们知道它的语法结构形式-—一般过去时态(was),以及它的意思——“这很好玩”或“这很有趣",但不一定知道该句在什么样的场合使用才正确、恰当。我们来看下面这个对话—-一对男女在公园里学习滚轴溜冰(A man and a woman are learning to Rollerblade in the park):
(2)Ted: Where did you learn to Rollerblade?
Anna: Here in the park. This is only my second time。
Ted: Well, it's my first time. Can you give me some lessons?
Anna: Sure. Just follow me。
(After a while)
Ted: Hey, that was fun。 Thanks for the lesson!
这里我们看到,that was fun被用在了溜冰活动结束之后, was fun,在上面这个对话语境中,大多数学生可能会说that is ,如果不是提供这样完整的对话语境,读者就很难真正会恰当使用that was ,当一个句子脱离了它赖以生存的语境背景,这个句子就像一个句子“标本”,失去了其所承载的情感意义.
通过以上的例子,我们在教导学生学习语法规则时,要注意,不仅让学生能够构造出结构形式正确、能够表达意义的句子,,他们提供例句主要是为解释某条语法规则服务的,而句子背后的使用语境没有展现给学生。规则下面罗列的例句都是僵化的、脱离了语境的死文字,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字典中对于某个单词或者词组,给出了很多种意义解释;或者对于某个结构,硬性规定了意义和用法。这在语法书和字典上比比皆是,就不再列举了。这样致使学生学到的只是一些句子“标本”,,学生在学或老师在教语法规则时,往往都是一些死板教条的规则,而不探讨规则背后的思维规律。这就造成为什么学生学习语法但在交际中却不会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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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思维与汉语思维
从上面That was fun这个例句,我们看到,读懂句子意思,并不必然代表我们就真正会在口语或写作中使用这个句子进行交际,也就是说“读懂≠会用”。这背后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不知道这个句子的使用语境。这背后还有一个英语与汉语思维差异的问题。比如下面这个中文句子:
(1)我已经结婚了,去年结婚的,到现在结婚有一年多了。
这几个看似简单的汉语句子该如何用英语地道表达呢?就拿“我已经结婚了"这句话来说,在我的某一次面谈周期中,有许多学生提供了下列这些不同版本的译文:I have married;I have been married;I got married;I married;I had married,,这些译文都没能表达“我已经结婚了":
(2)I am married。 I got married last year。 I've been married for over a year.
简单比较一下,就可以看到,汉语中的“结婚”一词,用英文表达却有am married、got married以及have been :英文中有“动作(action)”与“状态(state)”的区分,以及时态方面的问题,而这些话语特点在汉语思维中都是“盲点”,是天然缺失的。这就造成这样的窘境: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把“I am married. I got married last year. I’ve been married for over a year。”译成地道的中文,但反过来由中文却无法译成地道的英文,即能读懂英语句子,但在真正的书面表达中不一定能准确地说出这样的句子,这就说明“读懂≠会用"。所以在语法,特别是时态和动词的教学当中,应当强调时态在时间跨度上的具体不同和相近之处:
如:现在进行时表将来的用法:
He is coming 和He will come在他还没有来的时候,这两种结构都可以使用。我们不能简单地告诉学生这样的规则,而是要告诉他们,这两种结构,其实表达的信息,准确来说是:他正在过来的路上,,甚至可以基于学生的水平(水平高可以让他们自己造句和谈理解,水平不到则需要我们进行小提示:如提示关键词,语法结构或者给出几种语法结构让学生选择,再详细说明这几种结构的不同),让他们体会日常交际的情景,从而发现这两种结构的相同点和所强调意思的重点都分别在哪里。
更严重的是,因为不懂英文思维特点,有时甚至都读不懂句子,而造成误解句义。比如下面这句:
(3)He is interesting to listen to.
是要表达什么意思呢?一定有读者这么理解:
(4)他对听别人讲话很感兴趣。
这么理解就错了。其实这句话意思是:
(5)听他讲话很有趣。
不能正确理解这个句子的一个根本原因是没有真正理解这个句子的如下“深层结构”:
(6)It is interesting to listen to him。
也就是说,在表层结构上,he是作句子的主语(He is…),但在深层结构上,he是作listen to的逻辑宾语(…listen to him)。这里不定式to listen to的逻辑主语是泛指大众,在句中没有明确给出,而只是隐含其中的。
所以,如果我们只满足于让学生看懂句子意思就行了,而不去真正理解英语的思维规律,那么学生的英语水平是无法真正提高的。这就是为什么大量中就停留在能看懂英文文章但是说不出、写不来的尴尬境地,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没有真正“懂英文”。
传统的语法书及语法教学很少从思维的高度来探讨英语和汉语的思维表达差异,只是单纯地向学生灌输语法规则。学生利用这些规则也只是勉强读懂一些文章或句子。但在口语或写作中,依然是借用背诵来的别人的“优美句子”,而不能自已创造出句子,使得他们的作文只有机械,合乎语法规则的句子,而没有基于深层次理解,灵活运用语法而造出的句子。所以,我们在作文,书面表达的语法教学中,不能像传统教育那样,给学生大量的范文或者经典句子去背,而是要多采取提供语境(常见的方式多为:设置情景,我们提供作文或者造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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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文",即背景),结合所学语法结构的特点,多给学生造句和仿写的练习,达到锻炼语言思维,从而清楚地看到各种语法规则是如何运用的,让学生更好地理解语法,真正地会用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