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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财务制度
(2010013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服务社团,促进社团各项资产的有效利用,提高经济效益,为社团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此制度以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及使用。
第二条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联”)根据财务制度各项条例的规定给予社团相应的经费支持。
第二章制度细则
第三条获取经费支持的条件及相应的经费支持额度
(一)根据《项目化管理制度》所产生的普通立项,校社联给予报销。申报报销的金额以300元为上限,凡是活动经费超过300元的部分由社团自行解决。
(二)根据《项目化管理制度》所产生的重点立项,校社联给予报销。申报报销的金额以600元为上限,凡是活动经费超过600元的部分由社团自行解决。
(三)根据《项目化管理制度》所产生的通过“绿色通道”的重点立项,可向校社联申报600元以上的经费支持。
第四条经费预算
(一)普通立项
1、院级社团
相关材料由社团所属学院社联审核整理后上交至校社联,具体操作如下:
(1)在申请普通立项后,社团应将普通立项的申请材料和经费预算表上交到院社联,由院社联整理后统一交至校社联督察部。
(2)校社联财务部将对立项活动的经费预算表进行明细账的审核,可报销金额不得超过300元,宣传费用不得超过总费用的50%,最高不得超过150元。对于不合理的经费预算,财务部有权对其质询,并及时与院社联联系,院社联有义务配合财务部对经费预算表进行修正。
(3)财务部将审核后的经费预算汇总,并制作汇总表交由校社联主席团审核。
(4)财务部将审核无误的各立项活动经费预算表存档,以作日后报销依据。
2、校级社团
相关材料由社团直接上交至校社联,具体操作如下:
(1)在申请普通立项后,社团应将普通立项的申请材料和经费预算表上交至校社联督察部。
(2)校社联财务部将对立项活动的经费预算表进行明细账的审核,可报销金额不得超过300元,。对于不合理的经费预算,财务部有权对其质询,并及时与社团联系,社团负责人有义务配合财务部对经费预算表进行修正。
(3)财务部将审核后的经费预算汇总,并制作汇总表交由校社联主席团审核。
(4)财务部将审核无误的各立项活动经费预算表存档,以作日后报销依据。
(二)重点立项
1、院社联按普通立项65%比例评选出可参与听证会的重点立项活动,并将申请材料和经费预算表上交至校社联;校级社团将重点立项的申请材料与经费预算表直接上交至校社联,校社联按比例评选出可参与听证会的重点立项。
2、由校社联负责定期举行听证会,通过听证会评选出校社联项目化管理重点立项活动。
3、经费预算表若需修改,须将修改后的重点立项经费预算表(包括电子稿和打印稿)在听证会前3日(听证日期以校社团联合会通知日期为准)的21时前上交至督察部。社团如遇特殊情况,须向督察部说明相关原因,督察部将酌情延后上交日期。
4、校社联财务部及主席团对重点立项的经费预算表进行审核。
5、财务部将审核无误的各立项活动经费预算表存档,以作日后报销依据。
(三)绿色通道
1、申请重点立项的活动若经费预算超过1000元,可在申请重点立项的同时申报“绿色通道”。
2、具体流程与重点立项的申报流程类同。
3、听证会上没有通过重点立项的活动则为普通立项;若通过重点立项,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