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该【设计评审委托合同 】是由【海洋里徜徉知识】上传分享,文档一共【10】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设计评审委托合同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设计评审委托协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开展 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工作,且乙方批准接受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乙方对 工程的初步设计及设计专题进行评审,完毕以下各项工作:
对初步设计全过程中的工程分项和专题分项进行分环节、分阶段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对工程重大设计原则问题的修改及对重要技术原则提出建设性意见;
。
乙方应按以下进度计划开展工作:
。
甲方未能准时提供基础资料,导致乙方工作延误的,可相应顺延工作进度。
乙方应为初步设计评审工作安排符合资格规定的工作人员,并保证其胜任本职工作。
乙方项目负责人为 ,该负责人代表乙方具体执行协议,负责组织、实行本协议下的评审工作,签发协议履行过程中的相关文献。
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有权规定乙方立即更换。
甲方的义务
尊重乙方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的规定开展评审工作的权利,不向乙方提出与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相抵触的规定;
向乙方提供开展初步设计评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
协调有关单位配合乙方开展初步设计评审工作;
向乙方支付协议价格款项。
乙方的义务
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开展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工作, 严格掌握设计标准,控制工程造价;
及时向甲方交付第5条所述的工作成果并对其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按照协议约定组织和实行评审,保证工作质量;
按工作进度规定向甲方通报进展情况;
根据甲方意见,对初步设计评审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及国家和行业关于初步设计评审工作的深度规定,出具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等(以下简称“工作成果”),并按照本协议第2条约定的工作进度提交给甲方。
上述工作成果应涉及纸质工作成果 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工作成果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协议价格
协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含税)。
支付
甲方在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意见通过审查后(如需修改则在修改得到确认后)10日内(含本数)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所有协议价款。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初步设计评审工作进行转包。
在事先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后,乙方可将本协议下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人。
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擅自分包的,甲方有权扣除分包工作量相应的协议金额或者终止本协议。
乙方应就分包人在分包协议下的行为向甲方负责。甲方对分包的批准不减轻或免去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在签订分包协议后,将分包协议副本送交甲方。
乙方根据本协议取得的工作成果的著作权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公开发表、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工作成果。
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成果不应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遭受因第三方提起侵权索赔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假如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之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本条约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协议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工作成果和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了解到的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涉及但不限于: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将上述工作成果、资料及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不得将上述工作成果、资料及信息用于本协议以外的其他目的;
在初步设计评审意见通过审查后或按甲方规定,及时将上述资料和信息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规定作适当解决。
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至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或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此协议项下保密义务之日止。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本条约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协议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补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期提交工作成果的,每逾期1天,%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协议义务,经甲方催告后在限定期间内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终止协议;协议提前终止的,甲方有权规定乙方退回部分或所有协议价款,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称于协议价格20%的违约金。
乙方按协议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导致的损失的,还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补偿。
甲方逾期支付协议价款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乙方逾期交付约定的工作成果累计超过60日的;
(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擅自将甲方的保密信息对外扩散或披露给第三人的。
,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自书面解除告知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解除告知自一方按照对方协议地址交邮之日起次日视为送达。
本协议解除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将其就本协议从甲方处获得的所有甲方资料及其储存媒介退还甲方或就地销毁。乙方违反本款约定,应向甲方承担相称于协议金额20%的违约金。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本协议的,乙方有权规定甲方支付已完毕工作的报酬以及协议执行完毕乙方的预期利润;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拒付尚未支付的协议款项并就所遭受的损失向乙方进行索赔。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涉及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动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协议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限度和范围延迟或免去履行部分或所有协议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告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而规定调整协议价格。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献,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规定减轻或免去协议责任。
假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于协议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和谐协商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协议及协议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和谐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仲裁:提交 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诉讼: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解决期间,协议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协议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特别约定是协议各方经协商后对协议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