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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目的:为了加强质量管理,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批量质量问题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范围:绵竹公司所属的所有单位、部门。
质量管理
“首件三检”是预防产品成批不合格行之有效的措施,以下首件必须经“三检”合格后方能进行生产。
每个工作班开始时加工的首件。
加工数量一次性在三件以上的工序(如磨床、铣床等),首件应只干一件。
生产过程中更换操作者或***、工装等后的首件。
更改工艺、技术文件后的首件。
未进行首检的工序、检验员有权令其停止加工,若未进行首检者无理取闹,立即停工反省,听候处理。
三检时,应按工艺文件、生产说明书的要求,将检测的实际尺寸填写在《首检记录》表格上并签字或盖章,同时在三检件上作好标识,首件“三检”不合格或未经检验员确认的不允许进行批量生产。
三检件应在该批零件加工完毕,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加工,三检件不合格不能转入下序。
因三检错误造成的不合格品,其损失由参加三检的人员共同承担。操作者承担40%,检验员承担60%。
在工序生产中,工人要勤检、勤量,工序检验员更要巡回检查,做好记录,若因操作者及工序检验员工作疏忽造成的不合格,其损失由操作者与检验员共同承担。操作者承担70%,序检承担30%。
每道工序在加工过程中,操作者必须按工艺文件要求的频次进行自检,填写自检记录表,并将合格品和不合格品分开,送交检验员检查。当不合格品小于等于5件时,由检验员直接评审处置;当不合格品大于5件时,检验员应立即上报工段及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并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责任单位应及时汇同相关部门查找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
8零件报废时,报废手续应在当日内办完,严禁跨月处理;当月产生的废品,在生产日截止前全数交回材料库。
1个工序由多人加工的,若在后序发现废品且无法分辨责任人,则共同承担经济损失,包括批量废品。
质量奖惩
,必须保证有效、清洁、证书齐全、外盒完好整洁,按校验周期定期送检,其间发现失效,应即时送修,检查发现超期使用的量检具视为“黑量具”,一律没收,并视其情节给予 20~100元罚款,量检具合格证丢失者,或不清洁、外盒损坏,,或赔偿。
“首检”而直接加工的操作者,除该批产品不记工时外,处以罚款200元,造成废品由操作者承担全部损失。
,调、换、混、匿、毁等行为者,一经查出,先待岗,再进行处理,并承担废品损失。
、擅作主张、任意放行,违者根据情节处以50~200元罚款,特别严重者作待岗处理。
,将给予工段长及相关人员处以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降职或解聘处理。
,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管理人员,除赔偿损失外,作降薪、降职处理。
,经查实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200元奖励。
“保证本序,监督上序,服务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