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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X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活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参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组建原则,依法经营,接受政府有关部本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业务的企业法人,以全部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XXX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XXX
第二章公司宗旨、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宗旨,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立足于房地产开发,开发高质量的商品房满足市场需求,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壮大企业实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经营范围、期限:
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
经营方式:开发、经营
经营期限:二十年
股份设置及股本金
第七条公司设置股本总额计人民币1000万元,由两个自然人股东组成。股东出资额配置如下:执行董事一名,出资认购8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80%,其余200万元由公司一名职工出资认购,占股本总额的20%。具体出资人及出资比例如下:XXX出资8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80%,XXX出资2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20%。
第八条股东的出资证明书采取记名方式设制,出资证明书一律用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登记,在公司营业执照签发后,向股东颁发。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股东是公司资产的出资者,股东按其认缴的出资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议;
(二)查阅、质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要、记录和会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拥有批评建设权;
(三)按所占出资比例享有收益分配权,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其所占出资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四)依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出资,并有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资金;
(三)按所占出资比例和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四)当公司需追加股东的出资以增加公司资本时,股东需按股东会议决议再次缴纳出资额;
(五)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出资填补义务。
第五章股东会
第十二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三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懂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定;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四条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执行董事、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
第十六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资股东会,代理人应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接受范围内行使代表权。
第六章执行董事
第十七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任期每届三年,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非股东代表不可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在任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方案;
(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七章监事
第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一人,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