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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清水活水”综合整治工程三年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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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清水活水”综合整治工程三年行动方案.docx

上传人:kuailonggua 2025/5/30 文件大小: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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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河道水环境,打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打造水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清水活水”城市的要求,拟对市区河道实施综合整治。结合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百姓对黑臭河道治理提出的意见,按照分步实施原则,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城市河道整治范围
本次“清水活水”工程整治的规划范围为:北至槐泗河、东至京杭大运河、南至仪扬河、西至西北绕城公路,区域面积约170平方公里。整治范围内的城市骨干河道共39条,。计划用三年时间优先重点对8条“黑臭”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同时改善和加强对其他河道的日常养护与管理。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一是以“清水活水”为抓手,坚持“系统筹划、分步实施、攻坚克难、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采取“沟通活水、清淤疏浚、控源截污”等综合整治措施,分轻重缓急,
有计划、按步骤地对8条黑臭河道实施根本性整治。二是结合城市发展实际,重新梳理定位城市河道功能,坚持蓄排并举,着力提高城市河道蓄水能力,通过河道功能和布局调整,同步带动河道两侧区域开发建设。三是建立健全以区为主、市区联动的市区河道“建设、整治、管理”的工作体系。
(二)工作目标。计划用3年时间先行实施8条“黑臭”河道整治;同步实施39条河道的清淤疏浚。到2014年底,完成对“黑臭”河道沿线违章搭建、沿河垃圾等的环境治理,确保岸坡清洁整齐,无违章搭建、无垃圾,河面无漂浮物,沿河小道通畅,完成四望亭河、童套河及幸福河的综合整治;到2015年8月底,完成引潮河的综合整治,建成黄金坝闸站及平山堂闸站等引水设施,实现市区主要河道的活水全覆盖;到2015年底,完成新城河、念四河的综合整治工作,继续推进沙施河、七里河及周边片区的综合整治工作,基本消除市区河道的黑臭现象;到2016年底,完成沙施河、七里河的综合整治工作,通过河道综合整治,实施清淤整治及控源截污等措施,主城区原黑臭河道水质明显提升。从2017年起通过开展生态修复,科学调水换水,强化长效管理,使原黑臭河道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力争达到V类水以上标准。
三、主要整治内容
(一)水系沟通。以解决黑臭河道的活水源头为重点,结合规划、建设、开发和管理并举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城市河道水系沟通工程。计划从2014年到2016年,用3
年时间,结合规划、建设、开发和管理并举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城市河道水系沟通工程。一是古运河整治及瓜洲外排泵站建设。完成古运河中小河流治理,拓浚古运河束窄段,实现古运河全线畅通。新建古运河瓜洲外排泵站(170立方米/秒),解决江淮高水位时城市排涝出路被堵死的问题;同时,稳定长江高潮位时城内水系北引南排的流动。二是西北部水系沟通。计划开辟黄金坝闸至沿山河的活水通道,通过黄金坝站抽引古运河水,为古运河西侧城区活水提供水源保障。主要工程为扩建黄金坝闸、新建象鼻桥泵站和平山堂站及其输水通道。其中,黄金坝闸流量为18立方米/秒、象鼻桥泵站3立方米/秒、平山堂站10立方米/秒。三是瘦西湖水系沟通。主要通过黄金坝闸抽引古运河上游水,经瘦西湖水系的纵向河道排入古运河下游,目前仍存在活水水量不足、换水时间不够等问题。先行实施河道截污及清淤,在黄金坝闸扩建工程建成投运后,通过各条河道科学的调配换水,实现清水活水。四是新城河水系沟通。新城河优先实施江阳路与新城河相交的下游束窄段河道拓浚整治工程,有效改善近期新城河排水条件;四望亭河计划将四望亭河西端沿润扬北路东侧新建箱涵或新开河道与沿山河沟通,通过调引沿山河水活化四望亭河,向东流入新城河,实现四望亭河自流活水;引潮河、幸福河、童套河计划利用现状的节制工程引新城河水实现自流活水。五是沙施河水系沟通。计划将沙施河北端的泵站改建为双向泵站,抽引古运河上游水,并利用现有的曲江泵站抽引大运河水,同时拆除两个滚水坝。在南段地势高低分界处建闸控制,形成北引南排格局。
六是七里河水系沟通。七里河通过通运闸抽引大运河水向西排至古运河实现活水。
(二)河道清淤。2014年至2016年12月底,对市区39条河道进行清淤整治,其中2014年计划对沿山河(扬州段)、邗沟河、漕河等8条主干河道进行清淤整治,并完成古运河束窄段清淤整治项目的拆迁工作,2015年计划对古运河、二道河等16条河道进行清淤整治,2016年计划对保障河、北城河等15条河道进行清淤整治。从2017年开始,按每三年一个周期对市区主干河道进行常态化清淤整治。
(三)控源截污。有计划、分步骤地先行实施8条黑臭河道的控源截污工程,一是以城市防洪和排涝规划为指导,在确保区域水面积率不减少,达到满足城市防洪排涝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填扩平衡,扩大主干河道(河塘、湖泊),实施截污、排水管道建设,填埋少数丧失功能的“盲肠”河道。二是逐步实施沿河道路管网雨污分流,将污水纳入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三是改造沿河排污口,杜绝城市污水直接排放入河;四是改造沿河城中村,拉动地块开发建设;五是整治雨污合流小区,实现源头雨污分流。
(四)生态修复。为进一步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恶化,自净能力减弱的问题,长期巩固整治效果,将在各条河道整治的深化设计中考虑采用生态修复的工程措施,通过城区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的建设,逐步恢复河道自净功能,使水体从富营养型转为中营养型,使城河水质基本实现清澈、景观优
美,从而彻底改善市区河道的水环境。
(五)景观提升。河道景观美化是对河道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环节,主要内容包括河道水域沿岸带及水域范围内的景观建设。做到防洪排涝与河道景观相结合, 河道清淤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河道整治与人居环境、旅游文化相结合, 最终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水环境。
沿河景观按照点、线、面三个层面,互相串联,以桥头节点,广场、与沿线的绿化、植物以及周边绿地系统的衔接与渗透。并结合沿岸景观建筑和历史文化景点的建设,增加周边环境的文化氛围,实现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沿河景观设计风格及植物的选择等要多方征求意见,在深化设计进行明确。
四、验收标准和监管方案
(一)明确验收指标。为保证整治能取得预期效果并使长效管理落到实处,明确以下三项验收指标:一是水质标准,整治后的河道水质应达到目标水质等级要求;二是排污口整治指标,进一步强化雨水排口、企事业单位清下水排口及城市生活污水管道溢流口标识设立,便于监测取样与公众监督;三是工程整治指标,包括清淤疏浚、闸站建设、“活水”引流等,按原验收方法和标准执行。
(二)明确监管办法。为切实改善市区河道水环境质量,加强河道的日常管护,应制定严格的监管方案,以确保河道长效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建立考核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由市环保局牵头,财政局、建设局、水利局、城
管局参加,共同对河道整治工程实施主体和河道日常管护责任主体(广陵区、邗江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程实施情况、日常管护情况以及社会参与评价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对各区、功能区党政正职考评的重要依据。二是优化考核方式。围绕“水体净化、河面洁化、河岸绿化”的要求,以优化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成效、实现长效管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河道疏浚整治和实施河道长效管理的标准和要求为依据,采取工程治理与长效举措相结合,水质考核与水资源调配相结合,日常监管与群众评价相结合,月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资金补偿与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三是试行河道水质污染生态补偿资金制度。依据“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通过确定补偿责任主体、认定污染责任、核定补偿资金与征缴补偿资金等措施,切实强化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四是实行河道环境管理公示制度。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在主要河道岸边显著位置建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并对水质监测结果、河道整治计划、“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排污口及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强化市区“清水活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市政府成立市区“清水活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清水办”)。“清水办”下设工程推进组、专家审查组、督查考核组,各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保河道整治工作协调、高效推进。
“清水办”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的协调指挥、负责“清水活水”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项建设任务;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组对河道整治项目进行方案论证、监管和验收;制定建设及验收标准;负责研究制定和落实各项政策;协调重大事项,督查工作落实和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工程推进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水系沟通、河道清淤、控源截污工作任务,排定工作计划。专家审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各区整治方案的技术审查评定,进行现场检查和复核,全过程指导方案实施,向“清水活水”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评估工作报告、评估结论建议和相关材料。督查考核组主要职责是:牵头负责各地、各部门(单位)对“清水活水”工作的目标任务督查考核。
(二)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分工,跨区域的新城河整治由市建设部门会同水利等部门开展前期工作至施工图设计,交予邗江区、开发区负责实施;其余黑臭河道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项目前期、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具体为:广陵区负责沙施河、七里河,邗江区负责新城河(沿山河—兴城路段)、四望亭河、引潮河、幸福河、念泗河,开发区负责新城河(兴城路—古运河段)、童套河;建设部门和水利部门负责河道整治方案审查、技术业务指导和源水的调配,建设部门实施黄金坝闸扩建,水利部门实施平山堂站建设;规划部门会同水利部门负责河道两侧保护带蓝线的确定;环保部门负责工厂、企事业单位的排水达标排放监管,负责河道水质定期监测及河道整治专项督查和情况通报;城管部门负责沿河周边环境的管理。
(三)强化项目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建设、统一监管和统一验收。一是统一规划。由市建设局、水利局和环保局联合编制完成《扬州市城市“清水活水”综合整治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二是分级建设。由市政府明确“清水活水”综合整治工程资金筹集和实施主体后,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主体,按规划实施。三是统一监管。各相关责任主体根据《扬州市城市“清水活水”综合整治方案》组织深化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其中,设计方案须报市清水办统一组织审查,并出具专项审查意见,作为施工图审查的前置条件;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须由市级建设质监部门和水利质监部门统一进行监督。四是统一验收。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水利、环保、财政、规划、监察等部门参加,共同组成专项验收小组,统一负责市区河道“清水活水”综合整治工程相关项目的综合验收,最终验收结果由市环保局确认。
(四)实行交通评价。工程实施前,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牵头,项目承建单位配合,组织对涉及城市道路及地下管网建设和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交通影响,进行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价,并共同研究制定相应的施工计划和交通组织措施方案,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交巡警支队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后的交通影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