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自1999-6-1起执行)
目录
前言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 第一篇道路交通标志
3 一般规定
4 交通标志分类
5 警告标志
6 禁令标志
7 指示标志
8 指路标志
9 旅游区标志
10 道路施工安全标志
11 辅助标志
12 可变信息标志
13 交通标志的设置原则
14 交通标志的构造
15 交通标志的反光和照明
16 交通标准的制作
· 第二篇道路交通标线
17 一般规定
18 指示标线
19 禁止标线
20 警告标线
21 轮郭标
22 突起路标
23 道路平交路口标线的设置原则
24 路面标线材料
· 附录A(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颜色规定及参考色样
· 附录B(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汉字示例
· 附录C(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用阿拉伯数字示例
· 附录D(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用拉丁字大、小写字母示例
· 附录E(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的构造和结构设计
· 附录F(提示的附录) 根据最小视距M值,在道路平曲线上,确定中心实线位置的方法
· 附录G(标准的附录) 路面标线用文字示例
· 附录H(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制作图示例
· 附录I(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专用名词中英对照
· 附录J(提示的附录) 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设置示例
· 附录K(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中文名称索引
· 附录L(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线中文名称索引
前言
本标准是对GB 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修订。保留了原标准中实践证明适用的部分。在总结我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制造、施工及检测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标志标线技术的发展和交通管理的需要,增加了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的数量,进一步向国际标准靠拢。一般道路指路标志重新设计了道路编号标志,增加了地点识别标志、避车道标志和告示牌;城市道路上增加了天桥、地下通道标志、绕行、此路不通等标志。高速公路指路标志是针对最近十几年来在设计、实施和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国外标志标准的新规定而增加的,如爬坡车道标志、车距确认标志、道路交通信息标志、旅游区标志及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及设施等。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设置方式和标线型态进行分类,对标线的颜色和标划方式有了更严格的规定。增加了很多新的标线。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标志的颜色、形状和字符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道路交通标线的颜色、线条所赋予的遵行、禁止、限制等规定必须严格遵守。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68-86。凡新设的标志标线应按本标准规定实施,已按老标准设置的标志标线应在其使用期限内逐步更换。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G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E、附录F、附录H、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L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久龄、唐琤琤、贾梅、雷志彬、刘会学、黄立新、李彦新、何勇、李爱民。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1999年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委托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分类,规定了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计、制造、设置、施工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以及矿区、港区、林区、场(厂)区等道路上设置的标志和标线。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8416-1987 视觉信号表面色
JT/T 279-1995 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
JT/T 280-1995 路面标线涂料
GN 47-1989 道路标线漆(常温型)
GN 48-1989 道路标线涂料(热塑型)
第一篇道路交通标志
3 一般规定
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
道路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设置、构造、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道路交通标志的颜色范围,按GB/T 8416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道路交通标志的文字应书写规范、正确、工整。根据需要,可并用汉字和其他文字。当标志上采用中英两种文字时,地名用汉语拼音,专用名词用英文。
道路交通标志的边框外缘,应有衬底色。衬底色规定为:警告标志黄色,禁令标志白色,指示标志蓝色,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指路标志绿色,其他道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