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目的:
规范公司专利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推动发明创造的推广和应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构建创新型企业。
2. 范围:
适用于省、市公司的专利申请和专利实施等专利管理工作。
3. 职责与分工: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求进行技术审查;会同专利开发单位共同制定专利推广使用方案和规划。
省公司发展战略部负责公司专利检索、专利申请、法律审查、实质审查、陈述意见、权利授予等事项;负责公司专利申请的审查、许可使用和专利转让事项,规范和推动专利实施;管理专利证书。
4. 名词释义: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5. 流程内容:
流程工作记录工作准则/要求
1、专利开发单位是指省公司各部门、各市公司。专利申请需求以部门联系单或公司发文形式提出。
2、对列入省公司年度技术类重点创新项目的,项目开发单位必须提出专利申请需求。提出时间在项目通过终验后一个月内。
3、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向省公司规划技术部提出。
4、省公司规划技术部收到专利申请需求后,可要求发展战略部对技术进行专利检索。
5、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向省公司综合部提出。
6、可专利性审查主要是审查其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7、省公司规划技术部组织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可专利性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向公司领导呈报。
8、省公司发展战略部组织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可专利性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向公司领导呈报。
流程工作记录工作准则/要求
9、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申请应在专利局公布该专利后至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向专利局书面提出。
10、对于实施后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的专利,规划技术部和专利开发单位应及时组织实施,共同制定推广使用方案和规划。
11、如果涉及到专利许可、专利转让的,应按照《专利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呈报公司领导同意,并签订许可、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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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应简单、明确地反映发明创造的主题和类型,(不得超过25字),名称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商标、型号及商业宣传用语,也不得使用代号或含糊不清的词汇,应尽可能采用国际专利分类表中的技术语或国家标准规定术语或常用的规范术语。
(本发明的背景技术):
应写明与本发明技术最相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情况,说明其优点并实事求是地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