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坚持廉政勤政,坚持为领导、为基层、为群众服务,在政府行使职能过程中起运转枢纽的作用,在领导决策过程中起参谋助手的作用。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其他有关的工作决定、指示。
(二)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的各种文件、日常文电、文稿的起草、审核、处理工作。
(三)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汇报。
(四)负责信息和调研工作,为领导分析问题、作出决策、指导工作提供服务。
(五)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人民防空和金融服务工作。
(六)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行政复议。
(七)负责县政府各种会务和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或办理文件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之间的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九)负责管理法制局、机关服务中心、驻广州办事处、接待科、信息中心和外事侨务办公室(侨联)。
(十)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室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一)秘书组
主要职责:
1、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各种公文、文电的草拟、审核把关和处理;
2、负责市级以上文件的交办、督办;
3、承担县政府及办公室各种会务和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4、负责小汽车定编工作;
5、负责办公室人事、文印、保密、档案、政工、党务和老干工作;
6、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调研组
主要职责:
1、掌握和收集全县经济和社会运行状况,负责组织有关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方面的文稿和材料;
2、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工作,及时向《韶府信息》报送信息;
3、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稿的材料收集、整理和起草等工作;
4、负责省、市年鉴(新丰版)的组稿、征订;
5、负责调研课题的编写;
6、督促检查县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政府领导指示事项的落实执行情况;
7、协助县金融服务办公室工作;
8、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组
主要职责:
1、负责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工作;
2、协助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
3、负责办公室的扶贫、计生、工、青、妇工作;
4、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列入政府办管理的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职责
(一)机关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指示、规定,拟订机关服务管理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经县政府或办公室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管理县机关服务中心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经费、基建资金、公用经费;负责管辖范围内机关单位预算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编制年度机关财务预算计划和年终财务决算;制订有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负责县政府机关房产综合管理。承办机关房改后的有关工作,县政府核算内单位行政用房的建设,县府大院机关办公及其他用房的计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4、承担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召开的各项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县领导外出公务活动的服务工作。
5、负责县府大院内的安全保卫、庭院绿化等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县府大院用电、用水管理,保证电话畅通;做好大院内公共设施的管理和修缮工作。
6、负责车辆管理工作。建立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县领导公务用车的保障与管理,负责县委、县政府的接待用车和外出参观用车。
7、负责县府大院报刊征订分发和公文信件接收、分发、邮寄工作。
8、负责本单位内设人员的考核工作,承担中心内部后勤服务人员的调配、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接待科
主要职责:
1、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各项接待任务;
2、管理和经营县迎宾馆;
3、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法制局
主要职责:
1、负责县政府各种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解释工作;
2、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对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3、协调和协助解决部门之间在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矛盾;
4、协助或代理县政府行政案件的行政应诉;
5、承办行政复议工作;
6、承办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四)驻广州办事处
主要职责:
1、负责县政府在广州地区的对外联系和联络工作;
2、管理和经营办事处招待所;
3、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的法律和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