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云南省疟疾防治技术方案
(2007年修订)
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编制
云南省疟疾防治技术方案
2007年修订(试行)
为了配合卫生部“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的实施,完成我省“十一五”疟疾防治规划的任务。本方案在2002年修订的基础上,结合国家颁发的全国疟疾防治方案进行修订。
卫生部针对“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制定了全国疟疾防治方案,云南有4061公里边境线,地理情况复杂,海拔高差较大,气候变化多样,不仅在水平面上有“一时四季”之差,而且在垂直线上有“一山四季”之别,形成了传疟媒介的多样性和疟疾流行的复杂性。为适应目前的抗疟形势,合理、科学地指导抗疟活动,本技术方案的修订既要符合全国疟疾防治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又要适应云南复杂地理环境的防治需要,以便在云南省全面开展因时因地制宜的疟疾防治。本方案未涉及的内容,请严格按国家方案执行;本方案所涉及的内容,如与国家方案不一致的地方,请按本方案执行。
一、疟区划分:分为三类,即一类疟区(高传播区);二类疟区(不稳定疟区);三类疟区(控制地区。详细分类见表1。
表1 云南省疟区分类
疟区分类标准
一类疟区
(高传播区)
全县(市/区)发病率在5/万以上地区。
乡镇发病率在10/万以上的地区。
行政村发病率在50/万以上的地区。
自然村发病在1%以上的地区。
二类疟区
(不稳定疟区)
全县(市/区)发病率在5/万以下的地区。
乡镇发病率在5/万~10/万的地区。
行政村发病率在10/万~50/万的地区。
~1%的地区。
三类疟区
(控制地区)
全县(市/区)发病率近3年≤1/万
乡镇发病率在5/万以下的地区。
行政村发病率在10/万以下的地区。
二、各类疟区的防治见表2。
表2 各类疟区防制技术方案
区类
媒介控制
传染源防治
一类疟区
蚊帐覆盖率高于70%的自然村,每年用杀虫剂浸泡蚊帐一次;蚊帐覆盖率低于70%的自然村,每年室内滞留喷洒1—2次。
传染源治疗;抗复发治疗;特殊人群的预防服药
二类疟区
必要时每年用杀虫剂浸泡蚊帐一次或室内滞留喷洒1次。
传染源治疗;抗复发治疗;特殊人群的预防服药
三类疟区
有出现弟二代疟疾病例的自然村,视情况进行媒介处理。
传染源治疗与管理
(一)媒介防制
1、化学防制
(1)实施范围
①以微小按蚊、嗜人按蚊和大劣按蚊为主要媒介的地区,以乡镇为单位发病率大于10/万或者出现突发疫情;
②疟疾流行区发生自然灾害时的疟疾预防;
③流动人口大量聚集的大型工地发生疟疾流行时。
(2)实施方法
①浸泡蚊帐采用菊酯类杀虫剂,每年于传播季节前开展一次,蚊帐浸泡率达到90%以上用二氯苯醚菊脂25mg/㎡或溴氰菊脂25mg/㎡或氯氰菊脂20mg/㎡。
②室内滞留喷洒采用持效性菊酯类杀虫剂或有机磷类。菊酯类和有机磷类杀虫剂在传播季节喷洒1—2次,每次间隔3个月;连续使用不能超过3年。-2g/㎡或马拉硫磷2g/㎡或杀螟硫磷2g/㎡室内全面(人房、畜圈等墙面、房顶和可喷药的家具)滞留喷洒。亦可用二氯苯醚菊脂25mg/㎡或溴氰菊脂25mg/㎡或氯氰菊脂30mg/㎡室内全面滞留喷洒。第一次喷洒时间在当地疟疾流行高峰前一个月,第二次酌情在当地疟疾流行季节进行。
2、生物防制
在有条件的地区,提倡采用稻田、沟渠等养鱼、投放生物制剂,控制孳生地幼虫。
3、环境治理
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清理洼地积水、疏通沟渠,间歇灌溉等有针对性的环境治理措施,减少按蚊幼虫孳生。宣传、引导群众改善室内通风条件,改变室外露宿习惯。
三、传染源控制措施
(一)病例发现
1. 发热病人血检
凡具备显微镜诊断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均应开展显微镜检查疟原虫(以下简称镜检);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村卫生室,也可使用快速诊断试剂盒进行疟原虫抗原检测(血检方法详见《疟疾诊断标准》(WS259-2006),下同)。各类地区发热病人血检应达到以下指标:
(1)发病率在10/万以上的乡镇:年发热病人血检人数不低于乡总人口数的5%;
(2)发病率在1/万-10/万的乡镇:年发热病人血检人数不低于乡总人口数的2%;
(3)发病率在1/万以下的乡镇:年发热病人血检人数不低于乡总人口数的1%;
(4)近3年无当地感染病例的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对来自其它疟区的发热病人开展血检。
2. 主动病例侦查
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疟疾传播季节组织开展。实施范围包括疟疾发病率大于20/万的行政村,以及在近3年无当地感染病例的乡镇发现当地感染病例的自然村。采用入户调查等方式了解当地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