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解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于二○○八年九月一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实施。共计六条。新颁布的《规范》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为什么要重新修订并颁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是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8·31”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以人为本”。
。
。
。
。
《规范》?
1.《规范》的基本内容继承了优秀师德传统,增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教师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要求。
2.《规范》的许多内容是《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文的具体化。
3.《规范》中的“禁行规定”是针对当前教师职业行为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提出的。
四.《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新《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教书育人”——教师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