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税务登记变更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微机代码
变更登记事项
序号
变更项目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批准机关名称
及文件
送缴证件情况:
办税人员: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纳税人:(签章)
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主管税务机关(公章)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使用说明
。
:
(1)税务登记变更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变更内容一致的应提交:
①工商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②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③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④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2)变更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内容无关的应提交:①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②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③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填需要变更的税务登记项目。
:填变更税务登记前的登记内容。
:填变更的登记内容。
:凡需要经过批准才能变更的项目须填写此项。
,税务机关自存一份,退纳税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