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移动支付法律问题探析论文
.freelnProtoeol,简称essagingSer-vice,简称SMS)、、POS上使用资金必须输入密码,即建立了所谓的“安全程序”。那么在银行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了安全程序的情况下,如果银行收到的指令经过了安全程序的证实,由这一指令所产生的后果就一定由消费者来承担吗?答案是不一定,因为安全程序本身有可能不一定安全。对于第三方欺诈人发动“未经授权的移动支付”所造成的损失分担问题上,可以参照美国《统一商法典》第4A编§4A-202(b)规定的未经客户授权的支付命令的损失由客户承担的条件为:银行与其客户已达成协议,以客户的名义签发给银行的支付命令的真实性必须由安全程序来证实;使用的安全程序必须是防止未经授权的支付命令的商业上合理的方法;银行证明其已善意接受支付命令;银行已遵守安全程序。如果接收银行同时满足了上述条件,那么客户有责任就未经其授权的支付命令向接收银行支付。即使支付命令未经客户授权,不是“授权的支付命令”,但该支付命令是“证实的支付命令”,可以视为客户的支付命令,此时,客户必须就这项未经其授权的支付命令向接收银行进行付款。与此相反,只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接收银行接收的支付命令存在欺诈时,欺诈所造成的损失由银行承担:客户与银行未达成关于使用安全程序的协议;银行使用的安全程序不具有商业上的合理性;银行未遵守具有商业上的合理性的安全程序;银行未按善意接受支付命令;银行的客户证明,欺诈人既不是客户的雇员或代理人,也不是从客户控制的来源得到秘密安全信息;或银行以明示的书面协议,限制其有权强制执行支付命令或保留就支付命令的付款的范围。事实上,虽然银行和消费者之间建立“安全程序”,并且该安全程序能防止一般的未经授权的支付命令,但是由于第三方欺诈人作案技术非同一般而进行了未经授权的移动支付,那么这一损失又由谁来承担呢?此时,银行和消费者都没有过错,因此按照公平原则由双方共同来承担。总之,“未经授权的移动支付”所造成的损失应当有条件地在消费者和银行之间进行分担,这样可以在消费者和银行之间寻求一种平衡,促进移动支付的健康发展。
(二)错误、迟延的移动支付
在移动支付中,银行的义务就是正确地执行电子支付指令,完成移动支付。但是在实践中,常常会因为消费者或者消费者的违约行为或者因为服务器故障、网络传送等原因导致错误或者迟延支付。错误的移动支付是指由于消费者所发出的电子支付指令本身错误或者由于网络传输错误导致支付指令错误而使得银行做出了错误的移动支付,或者是消费者的电子支付指令正确,但银行在执行支付指令时发生错误。而迟延的移动支付是指由于服务器或者网络故障的原因而导致支付延迟,或者是指由于纠正上述错误所导致支付延迟。简而言之,错误、迟延的移动支付表现为未完全支付、未及时支付、超额支付、支付方向错误等。错误、迟延的移动支付首先导致消费者与银行之间的电子支付合同不能适当履行,接下来导致消费者与商业机构之间的基础合同不能适当履行,这样导致消费者有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消费者因此遭受的损失能否要求银行来承担?银行承担部分损失还是全部损失?
根据民法和合同法的原理,对于移动支付中错误、迟延支付造成的损失承担问题,属于合同中的实际违约问题,并应采用合同责任中的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来确定应当由谁来承担,也就是说,从违约事实以及损害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