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做好镇江市第五批中青年骨干教师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小学、、幼儿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培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镇教发[2003]72号)和《关于做好镇江市第五批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镇教办发[2008]14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镇江市第五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全市中小学校(含职业教育中心校、教师进修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中心校)和校外活动中心、教科研机构的在职在编在岗教师(其中,原镇江市第四批中青年骨干教师也须按照评选标准重新推荐,已取得镇江市第四批学科带头人证书的不再列入推荐对象)。推荐对象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含)周岁以下、女教师年龄在45(含)周岁以下。
、小学教师分别具有本专业本科、专科学历和中级以上教师职称(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可分别放宽到专科和中师学历)。
(含市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证书。
“教育思想大讨论、专业知识大学习、专业技能大练兵”活动规定内容,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每年度“三大”活动考核手册总分位于本校(单位)前列。
二、评选标准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于创新,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
,并担任循环教学,教育教学实绩在本校名列前茅。
、观摩课。
,其中有1篇在市级以上刊物(会议)发表(交流)或获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在任期内,出版过一部以上本专业的科研著作(包括合著,占三分之一以上,不含习题集、复习资料等);或承担编写三分之一以上教材;或2次以上在县级以上范围内作教材分析、专题讲座。
,有计划地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学科竞赛,有1人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或多人次获奖。
,担任县级以上教学改革试点(试验)或课题研究的主持人或为其中的骨干。
、备课组长等职务。
三、评选程序
个人申报、公开申报材料、学校(单位)研究确定正式推荐人选并经公示后报区教育局初审,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授予相应称号。
四、材料要求
《镇江市第五批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表》(附件1);
《镇江市第五批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员花名册》(附件2),经学校审核无误后,请于2009年1月15日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教育局z组织人事科(京口区教师培训中心,邮箱地址:jkjspx@)。
《镇江市第五批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材料目录》(附件3)提供相关送审材料。
五、时间安排
(单位)推荐工作于2009年1月12日前完成。
(单位)于2009年1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装袋后送交京口区教师培训中心,地址:镇江市江滨新村45号(联系人:陈老师、谢老师,电话:**********、**********)。
六、其他事项
(单位)审核印,材料起止时间:2005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