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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主岭市人力社保局公务员考试招聘35人管理单位遴选内部选题库附参考答案(典型题)
题型
单选题
多选题
判断题
填空题
材料题
合 计
计分人
题量
200
200
100
50
10
660
得分
第一部分 单选题(200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哪个主体不能够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
A: 已成年子女
B: 民政部门
C: 精神病医院
D: 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本题中,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可以是已成年子女(第二顺位)、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和民政部门。精神病医院是治疗精神的医疗机构,不能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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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胎儿具有继承权
B: 10岁的孩子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C: 特定行为的完成人请求悬赏广告的悬赏人支付报酬的,法院予以支持
D: 死者名誉受法律保护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因此完成悬赏广告要求,请求支付报酬的,法院应予以支持。根据《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因此,胎儿不一定具有继承权,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死者名誉也受法律保护。八岁以上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组织的机构都会像金字塔一样不断增多,人员也不断膨胀,最终形成一个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领导体系。这种现象在管理学中被称为(    )。
A: 彼得原理
B: 费斯汀格法则
C: 帕金森定律
D: 墨菲定律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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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本题考查管理学的基本原理。帕金森定律,是指无论是在一个行政机关还是在一个大企业中,组织的机构都会像金字塔一样不断增多,人员也不断膨胀,最终形成一个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领导体系。墨菲定律,是指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彼得原理,是指在各种组织中,由于习惯于对在某个等级上称职的人员进行晋升提拔,因而雇员总是趋向于被晋升到其不称职的岗位。费斯汀格法则是指,生活中的是由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组成,而另外的则是由你对所发生的事情如何反应所决定,亦即生活中有的事情是我们可以掌控的。
,经门卫同意进入酒店并使用其公共卫生间,在卫生间不慎摔倒,致手臂骨折。经查明,摔倒完全系酒店清洁人员乙未清洁干净,地面湿滑所致。且乙未在地面放置警示标识,酒店以甲并非该酒店住客为由拒绝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应由乙承担全部责任
B: 应由酒店承担全部责任
C: 酒店和甲承担按份责任
D: 甲的损失应由其自负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题干中路人甲在酒店内摔伤,酒店应承担全部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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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决策民主
B: 权责明确
C: 管理科学
D: 政企分开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微观经济。现代企业制度,是指适应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一种企业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企业制度。十四届三中全会把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概括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十六个字。
( )
A: D、开发利用新能源汽车
B: C、让水、风、光在能源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
C: A、大力实施绿化工程
D: B、加大石油、天然气、煤炭的开采力度
答案:D
解析:大力实施绿化工程利于环境,水风光能属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可减少污染,都利于环保;而加大石油、天然气、煤炭开采力度,会带来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所以选B。
7.“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将野生水稻与普通水稻多次杂交,培育出高产的杂交水稻新品种,利用的原理是( )。
A: 基因的多样性
B: 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C: 细胞的多样性
D: 染色体的多样性
答案:A
解析:杂交是通过不同基因型个体之间的交配,从而获得某些双亲基因重新组合的个体,其利用的原理是基因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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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 减少塑料包装
B: 减少使用塑料袋
C: 用可降解塑料袋
D: 减少废品回收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科技。“白色污染”是人们对难降解的塑料垃圾污染环境现象的一种形象称谓。塑料不易降解,且塑料包装材料一般为白色,所以叫“白色污染”。减少使用塑料袋、使用可降解塑料袋、减少塑料包装均为减少白色污染的方法。减少废品回收导致垃圾增多,难降解塑料垃圾增多,可能会加重白色污染。
( )。
A: 泰国
B: 菲律宾
C: 印度
D: 印度尼西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地理常识。与我国国土接壤的国家总共有14个,自东北向西南有:朝鲜、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缅甸、老挝、越南。
( )个等级。
A: 5
B: 10
C: 13
D: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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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事业单位相关制度。《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为一至七级共7个等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共3个等级;初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共3个等级。”据此C项正确。
,下列语句表达正确的是( )。
A: 今年第一季度,我们厂基本上完成了全年计划的
B: 北部山区蕴藏着丰富的矿藏,但现在却在那里睡眠着
C: 已投产的设备,大部分都具有工艺先进、成本低、功效高、盈利大
D: 本市道路、公路以及公共绿地范围内禁止设置提示牌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基本上和都是表示程度词,二者不能同时使用。公文的语言要求准确、简洁、庄重、严谨。题目中“矿藏在睡眠着”是一种拟人修辞手法,不符合公文的语言要求。表述准确无歧义。“大部分、都”这两个词语义矛盾,且句子成分残缺。
( )。
A: 小红的父亲将小红关押在房间内数日,逼迫其答应嫁给了小王
B: 7岁的小王将父亲的高级相机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二手店
C: 小张将500万元的合同价款打印成了500元,并与对方签订了合同
D: 小冯趁小朱家中急用钱,说服小朱将家中名画低价卖给自己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常识,需根据选项具体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项中,小王未满八岁,其出售相机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本项中,小红是受胁迫嫁给小王的,属于可撤销的婚姻,而不属于无效婚姻。《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小冯趁小朱家急用钱的危困状态,订立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故小张将价格错误打印,使行为的后果和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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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某单元数值时第一个输入的符号是( )
A: :
B: =
C: +
D: &
答案:B
解析:在 Excel 2010 中,要计算某单元数值需先输入公式,而公式输入是以“=”开始的,“:”“+”“&”都不是计算数值时第一个输入的符号,所以答案是 D。
,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逐级行文即按隶属关系只对直属的上下级机关行文
B: 一般情况下要逐级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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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行文要讲求实效性
D: 不同级别的党政机关之间可联合行文
答案:D
解析:《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联合行文时,行文的各机关必须是同级。
( )。
A: 主动性
B: 广泛性
C: 强制性
D: 双方性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理学。法的执行又称为执法,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执法是指一切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仅指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授权或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执法的特征包括:(1)主动性。行政执法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一种活动,它必须依职权积极主动地采取行动,否则,就可能失职或是玩忽职守。(2)广泛性。国家行政管理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因而也就决定了行政执法内容的广泛性。(3)具体性。与行政立法的抽象性和普遍性特征相比较,行政执法具有具体性和个案性等特征。(4)单方性。行政执法一般表现为行政机关依照自己单方意志作出决定的行为,不需要行政相对人的同意或认可。(5)强制性。行政执法是法定的行政机关实施、适用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是贯彻、执行国家意志的手段,因而它必然具有国家意志的拘束力和法律规范的执行力。B项不属于执法的特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