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对于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两个月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在通过学院审核后,在以后的学****过程中严格执行。
二、个人培养计划的系统录入与维护
1、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以《研究生教务系统》中指定的为准,学生登录系统后能够看到与本人对应的培养方案),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编制。
2、在开学第7周之前,将个人培养计划录入到《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中。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点击培养计划进入个人培养计划维护页面。
(2)点击编辑,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
(3)点击编辑培养计划课程表,进入培养计划课程维护页面。完成上述
(2),第一次进入本页面时,呈现的是所有培养方案课程。《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默认将对应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添加到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中。培养计划维护的任务就是,去掉培养计划课程列表
中多余的课程,添加列表没有而导师指定必修或自己想修的课程,将列表中课程的课程属性修改成自己想要的。页面下方,系统提供了两种方式允许学生将课程列表中没有的课程加入到列表中。列表课程的右侧操作栏提供了删除和修改两种选择,允许学生从列表中删除该课程,或修改该课程的属性。只知道课程名称,不知道课程编号的课程可以利用下方的查询课程进行查询,也可以到课程信息功能栏查询。
三、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具体管理规定1)研究生入学后,应在两个月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编制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必须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2)研究生可以在就读期间随时对培养计划进行调整和修订。建议同学们在每学期的开学第1 第6周进行培养计划维护。3)列入培养计划的各门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应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4)学生可以调低培养计划中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但不能调高。研究生公共课(外国语课、政治理论课)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不允许调整、改变。5)已修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不能修改。6)每学期第7周开始,该学期所选课程的课程属性不能再行修改。7) 原则上,列入培养计划的课程必须修完,并取得及格或通过以上成绩。四、重要提醒
(1)因个人未按时修订培养计划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2)试图通过修改课程属性提高学位课平均分,以影响奖助学金评定的请求不予受理;
(3)指导教师要求,需将培养方案以外课程作为学位课列入培养计划的,需按规定程序填写《个人培养计划变更表》,并由学院提交经主管院长签字并盖学院章的学位课程认定报告,研究生院方予受理。有关个人培养计划编制方面的问题可发邮件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公邮箱:
XXX寻求帮助。篇二: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一、总则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是培养过程各环节的具体安排和要求。个人培养计划是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