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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办法(新).doc

上传人:mh900965 2018/3/17 文件大小:6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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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长江师院物理学及电子信息工程系
学生德、智、体综合评估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有必要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量化,为学生先进称号、入团、入党、鉴定、奖学金的评定等提供重要的依据,参照涪陵师院学生守则《涪陵师院学生德智体综合评分办法》,结合我系实际,特对我系原《学生德智体综合评分办法》修订如下:
综合评分总体结构及权重
德育素质
100分x30%
智育素质
100分x60%
体育素质
100分x10%
奖惩
总分加减
基础分70
附加分
学****成绩
附加分
体育成绩
40




(三、四年级德育占40%,无体育成绩。)
二、组织机构和评估原则
1、系上成立学生德智体综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任组长,团总支书记、政治辅导员任副组长,团总支副书记、系学生会正副主席和学生办公室主任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和指导全系学生德智体综合评估工作。
2、班上成立学生德智体综合评估工作小组,班长任组长,团支部书记任副组长,班支委委员、两名学生代表为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本班学生的综合评估工作。
3、学生德智体综合评估工作一般在开学后一周内进行,其结果报经系学生德智体综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备案,同时向全班公布结果。结果公布两日内,学生可对有异议的地方提出申诉,待查证后予以修正或解释。
4、综合评估应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注重平时积累和考评记载。
三、德育的评分办法
德育成绩基础分7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分,最后的总分才是学生的德育成绩。占综合得分的30%,若超出100分,超出部分按4(超出分):1(综合分)的比例加入综合得分。
1、加分项目
(1)、班团周会学期全勤加3分。
其他加分项目见学生手册(2009年8月版)62页
(2)、活动(不包括体育活动)
活动包括院级、校级、区级、省(市)级、国家级(活动级别依活动承办单位定且活动是由学校或校内单位(系科及部门)牵头)和以个人名义参加的活动。
凡是参加、组织本学期所开展的所有文体活动(含大小字和读书笔记,但义务劳动除外),或者在活动中提供服务,统一加分如下:(主要参与者)
级别
国家级
省(市)级
区级
校级
院级
加分
3
2

1

备注
活动中有考勤要求的,严格考勤。凡有1/3次迟到,或者1/5次旷活动者,该次活动得分为0分;造成后果的,按违纪处理。
非干部同学组织活动,按组织者加分。
对于活动参与的记载以活动负责人上交名单为准,班级活动中要作好参加活动人员的记录。
不经院上同意,以个人名义参加的活动,与校、院、班组织的活动有同等效力,但评估时需由本人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要主办单位签字(盖章),经领导小组认可加分(原则上要求主办单位是政府机关,或者其他公认的机构)。
学生干部参与校院级活动不加分,参与区级以上活动视为普通同学加分
(班级活动:纳入班级评估,不记入综合评估成绩)
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包含“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献血2分)。
(3)其他获奖